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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已甚

    不为已甚
    bù wéi yǐ shèn
    • [释义]  已甚:过分。不做过分的事,要适可而止。多指对人的谴责或处罚要适可而止
    • [语出]  战国·邹·孟轲《孟子·离娄下》:“仲尼不为已甚者。”朱熹集注:“己,犹太也。杨氏曰:‘言圣人所为,本分之外,未加毫末。’”
    • [近义]   适可而止
    • [用法]  紧缩式;作谓语;比喻不要太过分
    • [例句]   那家人听了,倒道南令本~,不过大吏过严罢了。(清·黄小配《廿载繁华梦》第三十六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