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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刑弼教

    明刑弼教
    míng xíng bì jiào
    • [释义]  弼:辅助。用刑法晓喻人民,使人们都知法、畏法而守法,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
    • [语出]  《尚书·大禹漠》:“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
    • [用法]  联合式;作谓语;含褒义
    • [例句]   ~,道尊老氏。(唐·张说《起义堂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