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 證
zhèng ㄓㄥˋ
◎ 见“证”。
◎ 同“症1”。
汉语字典
[①][zhèng]
[《廣韻》諸應切,去證,章。]
“证1”的繁体字。
(1)告发,检举。
(2)验证;证实。
(3)凭证;证据。
(4)以之为准则。汉扬雄《太玄·从》:“次三,人不攻之,自牽從之。測曰:人不攻之,自然證也。”范望注:“證,則也。”一说行为端正。司马光集注:“君子率性自從於善,不待攻治也。證當作正。”
(5)谏正。
(6)佛教语。参悟,修行得道。
(7)病况,症候。后多作“症”。
音韵参考
[广 韵]:諸應切,去47證,zhèng,曾開三去蒸章
[平水韵]:去声二十五径
[粤 语]:zing3
[闽南语]:cheng3,chin3
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释 【酉集上】【言字部】 證; 康熙笔画:19; 页码:页1180第14〔古文〕𨨾【廣韻】【集韻】【韻會】𠀤諸應切,蒸去聲。【說文】告也。【玉篇】驗也。【增韻】𠋫也,質也。【論語】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史記·齊悼惠王世家】令其辭證皆引王。【後漢·張衡傳】采前世成事,以爲證驗。【宋書·沈約自序】探摘是非,各標證據。 又與徵通。【禮·中庸】雖善無徵,無徵不信。【註】善無明徵,則其善不信也。徵或爲證。 【集韻】唐武后作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