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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记忆可以移植

    懒蛋博士用他颤抖的双手,拧好最后一个螺丝。他把扳手一扔,倒在油腻的沙发上,欣赏自己的杰作。
    已经五十年了!当初选定“记忆移植”这个研究课题,没想到竟然会耗费他整整一生!在这漫长的五十年中,他由一个朝气蓬勃的小伙子,变成手脚都止不住颤抖的七十老人。他没有妻子没有孩子,他所拥有的,只是这台冰冷的“记忆移植器”。
    懒蛋博士拉一下铃,保姆张妈进来了。
    “什么事?”张妈在围裙上擦着手。
    “你到街上去,把那个傻小子带回来。”
    “哪个傻小子?”
    “就是那个白痴呀,”懒蛋博士解释说,“他二十多岁的样子,老在咱们这条街上流浪,掏垃圾箱找吃的那个,见到谁都喊‘妈妈’的那个。”
    “他呀,”张妈皱了皱眉,“他多脏呀!”     张妈嘟哝一句出去了。
    懒蛋博士早就留意那个傻小子了。一方面是因为傻小子唤起了他的同情心,另一方面则是从工作考虑——他的试验需要两个人交换意识,可谁又愿意和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交换呢?所以傻小子就成了最佳试验品,因为他年轻,他没有自我意识。
    “也许,这比让他日晒雨淋更加人道吧。”懒蛋博士安慰自己。
    傻小子被领来了,他被新环境弄得很紧张;尤其是那个巨大的“记忆移植器”,使他一脸惊恐。
    懒蛋博士请张妈出去,然后递给傻小子一块蛋糕。傻小子闻了闻,抓过来狼吞虎咽地吃了。
    “妈妈。”傻小子咂着嘴说。
    懒蛋博士指着“记忆移植器”的一张金属床说:“来,躺下。”
    傻小子惊慌地摆手,“不妈妈!”
    懒蛋博士说:“躺下还有蛋糕吃。”
    傻小子嘬着脏手指想了想,乖乖地躺下了。
    懒蛋博士在另一张金属床上躺下。他按动按钮,两个宇航员头盔似的东西罩住了他们的头部。懒蛋博士很平静,但是那边傻小子却不安地蹬起腿来。这时,他感到后脑一阵刺痛,失去了知觉……
    懒蛋博士再次醒来时,他觉得四周是那么寂静。他肚里很饿,但他觉得身体很有劲——和他老迈时相比。头盔已经移去,他抬起手来一看:一只肮脏的手,同时,也是一只年轻的手,充满活力的手!
    他猛地坐起来,发现已经和傻小子交换了位置:对面,头发花白的“懒蛋博士”正躺在床上蠕动,嘴里喃喃地说道:“妈……妈……”
    “成功啦,我成功啦!”懒蛋博士欣喜若狂地挥起手臂。他的意识已经移植到傻小子身上,傻小子的意识,则被移植到衰老的懒蛋博士身上!变成“傻小子”的懒蛋博士走过去,珍惜地望着自己原先的躯体。他拿来一块蛋糕,“吃吧。”
    “懒蛋博士”张开没牙的嘴,使劲吞咽着。“傻小子”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懒蛋博士”年事已高,每天只喝稀饭和鸡蛋汤,早就不能胜任这种吞咽了!
    他低下头:果然,“懒蛋博士”已经闭上了双眼。他的脸上带着幸福的笑。
    “傻小子”面对自己的躯体哀悼了三分钟,然后拉铃。
    张妈进来了。
    “懒蛋博士死了。”“傻小子”说。
    张妈急忙过去查看,她发出了尖叫。半分钟后,她再次发出尖叫——这次是因为傻小子——他居然会说话了!
      懒蛋博士的意识控制着傻小子的躯体,走上正午的街道。他深吸了一口气,感到空气从没这么清新过。他想把成功的喜悦与别人分享,可是告诉谁呢?他没有妻子没有孩子,张妈对这些根本不感兴趣——对了,精明教授!
    精明教授曾是懒蛋博士的对手,五十年前,二人分别进行“记忆移植”的研究。后来精明教授发现这是一场没有尽头的持久战,就退出了比赛。他的精力转移到社会活动上,最终当上了“科学家协会”的主席。此时竞争关系早已不存在,两人遂成好友。
    “傻小子”来到精明教授的门前,这是一栋年久失修的两层小楼。
    傻小子敲门。门开了一条缝,佣人露出眼睛问:“你找谁?”
    “精明教授在吗?”
    佣人警惕地打量“傻小子”——一身散发恶臭的脏衣服,“他不在。”
    傻小子笑了笑,“麻烦你转告一下,就说懒蛋博士来访。”
    佣人想了想,说:“你等一下。”
    过了一会儿,精明教授出来了。他拉开门,张开双臂说:“原来是老朋友呀,哪阵风——喂,你是谁?!”
    精明教授看清门前的人,吓了一跳。
    “我是懒蛋博士。”傻小子微笑着说。
    精明教授扫了他一眼,“缺钱花就直说,不要玷污懒蛋博士的名声!”
    傻小子对于老朋友如此维护自己感到很满意,“我怎么会玷污自己的名声?”
    “幽默也要有个限度!”
    精明教授生气了,他正要关门,傻小子说:“你的左屁股上有个疤,是小时候掏鸟窝摔的。”
    精明教授愣住了。
    “还有,”傻小子继续说,“你的实际年龄是七十八岁,可是为了延长主席任期,你对公众说你只有六十八岁……”
    “打住!”精明教授急忙作手势,还四下里望了望,“你怎么知道的?”
    “我真是懒蛋博士,”傻小子说,“我的发明成功啦!”
    精明教授急忙将傻小子让进屋内,“什么发明?”
    “记忆移植呀,老伙计!”傻小子兴奋地说,“我的记忆,已经移植到你面前这个傻小子的身体里了!”
    “这太惊人了,祝贺你!”精明教授和傻小子握手,“记忆移植是如何实现的?”
    “说来你一定不陌生:人的大脑中有数十亿个脑细胞,每个人的记忆不同,就是因为这些细胞的成份、状态不同。如果我们能将这数十亿个细胞的状态都记录下来,然后将另一个人的脑细胞状态,强行按照这个记录改变,岂不是将一个人的记忆,复制到另一个人的头脑中!”
    “噢,原来就是这么简单!”精明教授叹口气,去厨房泡了两杯浓茶。
    “除了你我,还有谁知道?”他重新坐下问。
    “没有别人。”
    “太好了,”精明教授说,“你知道,我这个主席当得并不舒服。收入少不说,底下的人还骂你浪得虚名。再说我那个儿子也不争气,四十好几了还是一事无成。现在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孙子也该上大学了,他们又来掏我这份儿老家底……”
    “我知道你的难处,”傻小子拍拍精明教授的肩膀,“既然记忆可以移植,你就有机会获得新生……”
    “新生?算了吧,”精明教授摇摇头,“这个世界我早就看透了,让我重活一次,我可不干。”
    “别这么消极……”
    精明教授举起茶杯,“别光顾着说话,喝口茶润润嗓子。”
    傻小子还真渴了,也不顾烫嘴,咕嘟、咕嘟把茶一干而尽。
    “你还年轻,”精明教授说,“还有机会东山再起。”
    傻小子突然觉得舌头不听使唤了,“东……东山再起、起是什么意思?”
    精明教授又说了什么,傻小子却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苍蝇的嗡嗡声将傻小子唤醒。他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肮脏不堪的垃圾堆上。
    “这是怎么回事?”他揉着疼痛的脑袋说。
    “重大新闻,重大新闻!”报摊主人扬着报纸声嘶力竭地喊,“本世纪最伟大的发现——精明教授完成‘记忆移植’的创举!”
    什么?!傻小子心中一惊,急忙奔过去,抓起一张报纸猛看——是的,报纸的头条新闻说,精明教授发表了他最伟大的一篇论文,详细阐述“记忆移植”的原理。报纸还说,诺贝尔评奖委员会已将精明教授列为本年度候选人。
    傻小子放下报纸,傻眼了。精明教授所阐述的原理,正是傻小子亲口告诉他的!
    “这个老精!”傻小子捶了一下拳头,“他一定在茶水里下了安眠药!”
    “不过,”他想了想又说,“总比下毒药好。”
    傻小子转身走了几步,觉得头晕眼花。他的胃一抽一抽的疼,这是饥饿过度的感觉。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填饱肚皮。他快步回家,敲门。
    张妈开了门,“怎么是你?”
    “我饿坏了,”傻小子说,“张妈,快给我弄点吃的!”
    “咦,你倒象个主人似的!”张妈扬起眉毛,“快走开!”
    “这里是我的家,我是懒蛋博士!”
    “瞎说,懒蛋博士已经死了!”
    “真的是我,张妈!我只是换了个躯体而已,”傻小子说,“我是三年前雇佣你的,那时候你在街上硬拉别人算命骗钱。”
    张妈怔了一下,“你怎么知……”她突然板起脸,“法医已经证明懒蛋博士的死亡,法院已经将这所房子判给懒蛋博士最亲近的人——也就是我!我才不管你胡扯些什么,我只知道:如果你再不走,我就报警!”
    傻小子的心凉了一半,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离开家的。他寻思半天,去了“科学家协会”。
    “老光!”他拉着光头研究员说,“仔细瞧瞧我,我是懒蛋博士呀!”
    光头研究员眯起眼睛打量,“哟,真的,你还象五十年前那么年轻!”他说着,突然笑了,“别逗了傻小子,拿我老头子开心怎么着?”
    “我真是懒蛋博士!”傻小子对天发誓,“我知道记忆移植的原理!”
    所有的科学家全笑了,“我们也知道,报纸上写着呢!”
    “那不是精明教授发现的,是我发现的!”傻小子不知说什么好,“我是懒蛋博士!”
    光头研究员说:“伙计们,和这个傻小子逗着玩儿,你们不觉得无聊吗?”
    “是无聊,”大家都点头,“走,咱们搓麻将去!”
    科学家们一哄而散,傻小子心里的另一半也凉了。
    现在他的胃闹得尤其厉害,仿佛有一把电钻在里面不辞劳苦地转动。
    他想了想,昂首阔步走进旁边的豪华酒楼。
    “喂,你干什么?”门卫看见了他的脏衣服,上来阻拦。
    “怎么,怕我付不起钱?”傻小子斜眼瞟他,“叫你们经理来!”
    经理没过来,他在楼上打了个手势,他怕这小子是卫生局派来的。
    门卫放行,傻小子坐下,专点贵菜。傻小子一辈子没吃过这么高级的大餐,他差点以为自己成了仙。
    吃完一抹嘴,傻小子高呼:“小姐,买单!”
    小姐来了,“先生,一共是……”
    “不用算了,”傻小子摆手,“你们揍我吧。”
    几分钟后,鼻青脸肿的傻小子被抛出酒楼大门。太阳已经落山,天黑了。傻小子奋力爬到路边,斜倚着电线杆坐起来。路灯亮了,人影在昏黄的路面上晃动。一条孤零零的黑狗颠过来,舔傻小子的脚。
    “如果我是一条狗,那该多好,”傻小子想,“对了,我为什么不变成一条狗?”
      懒蛋博士曾经养过一条狗,他知道如何与一条狗打交道。他先是抚摸黑狗,然后替它抓痒,最后将它搂在怀中。黑狗开始舔他的脸,这说明已经把他看成朋友。
    傻小子带领黑狗来到懒蛋博士的家。他不能从正门进入,但是他知道,实验室窗户的插销坏了。他绕到后面一拉窗户,果然应声而开。他先将黑狗抛进去,然后自己翻窗而入。
    机器完好无损。傻小子将头盔套在黑狗头上,将另一个头盔套在自己头上。一按电钮,失去了知觉……
    醒来之后,傻小子发现自己变成了黑狗,黑狗的记忆则移植到傻小子的身体里。黑狗看来很不习惯人的躯体,它努力想爬起来,可是四肢根本不听使唤。
    “可怜的小东西!”懒蛋博士在黑狗的躯体里说。
    咔哒,客厅的灯亮了。“谁呀?”张妈心虚地问,“谁在实验室?”
    张妈推开门,手中高举扫帚。
    “黑狗”机灵地转身,嗖地蹿出窗外。背后响起凄厉的尖叫。
    “黑狗”象一个精灵,奔跑在无人的大街上。他感觉到了生命的欢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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