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执仗
- [释义] 明:用为动词;点明;执:拿着;仗:兵器。点着火把;拿着兵器。形容公开劫掠;也指毫无隐蔽地干坏事。
- [语出] 明·施耐庵《水浒》:“今日见他每明火执仗;不知他底细……。”
- [正音] 执;不能读作“zhǐ”。
- [辨形] 仗;不能写作“杖”。
- [近义]
明目张胆
- [反义]
鬼鬼祟祟
- [用法] 含贬义。一般作谓语、定语、状语。
- [结构] 联合式。
- [辨析] ~和“明目张胆”;都形容毫无顾忌地公开做坏事。但~偏重在“十分公开;毫不隐蔽”;“明目张胆”偏重“非常大胆;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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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句]
日本鬼子毫无羞耻之心;竟然会~;公开抢劫百姓的钱财。
- [英译] operate in broad dayl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