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找的汉字: 悠 畴 性 处 瞻 锵 绥 珈 銮 铧 梭 赣 水 叭 火 修 口 懿 月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由法律授权的组织代表国家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所实施的行为。其中,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制定和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称为抽象行政行为;针对特定的对象所实施的行为,称为具体行政行为,如公安机关对某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等。
1、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是指行政行为的可受司法审查性,是行政诉讼法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2、当公民信赖行政行为时,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该行政行为受到存续保护而不得任意撤废。3、将指导转化为强制,法庭很容易认定强制行为为行政行为,并且追究相应法律问题,和日本相比较,这并不是严重不可救药的问题。4...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