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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管理中严与宽的辩证关系

来源:查字典班主任网  发布时间: 2017-04-28

班级管理中严与宽的辩证关系


中国人民大学马列所 王来金

  严与宽的关系是班级管理活动中一个最基本的关系,由于它不象具体问题那样容易识别和判断,又常常为人们所忽视,以至于迄今为止,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几乎还处于空白状态。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此进行探讨,以期引起人们的重视。

  首先,从管理规范上看,严与宽的关系表现为强制性规范与非强制性规范的辩证统一。

  管理规范是班主任在实施班级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具体行为的操作性规定和要求。按照规范的强制程度,又有强制性和非强制性之分。所谓强制性规范就是指那些必须履行,并且以强制手段作保证的行为规范和要求。非强制性规范则相反,是指那些在管理规范中靠学生自觉遵守,不作强制执行的方面和内容,它多半以提倡的形式出现。强制性规范与非强制性规范的这种差异和对立,正是严与宽的关系在管理规范上的具体表现。严的特点是强制性,宽的特点是宽容性。严要解决的问题是班级最基本或当前最主要的问题,为了保证所有力量都集中于此,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宽所针对的问题,则是班级非根本性问题或不构成决定性影响的问题。因此,在解决过程中就暂不作过高要求,有一定的弹性。严与宽的这种差异,又决定了二者在管理规范上的另一个特点:强制性规范比较具体而明确,非强制性规范则相对抽象和含糊。

  严与宽在管理规范上的差异和对立,是两类不同管理目标在班级管理上的反映。管理规范总是相对于管理目标而存在的,为管理目标而服务,是对管理目标的分解和具体化。具有多样性的班级管理目标在每一时期内又都可以划分出两类:主要目标和次要目标。二者的区别在于双方的地位不同,主要目标居支配地位,次要目标居从属地位。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主要目标是针对班内的主要矛盾而言的,它的解决带有一定的根本性和全局性,而次要目标则是班内次要矛盾的反映,它受制于主要矛盾的解决,为主要目标服务。主要目标与次要目标的关系实质上是班级管理中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表现为班级管理规范就是严与宽的关系。班级管理规范上的严,实质上是为了保证班内主要矛盾的解决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宽则是为了集中精力于主要目标的实现,而在次要目标方面所实行的一种让步。

  在管理规范上做到严与宽的辩证统一,关键要善于区分班级每一时期内存在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从主次矛盾的关系入手,确立目标,然后在管理规范层次上加以具体化。既有针对主要矛盾方面的严,又有反映次要矛盾的宽,二者有机结合,确保管理规范的科学与合理。

  在这方面,要注意避免两个易犯的错误:一个错误是把管理规范与管理目标混为一谈,以管理目标代替管理规范,结果是对学生抽象要求多,具体措施少,在班级管理过程中形成宽严不分的局面。这类失误多出现于刚执教或缺乏经验的班主任中间。另一个错误则是盲目照搬过去经验或别人经验,导致班级管理规范与班内主次矛盾相脱节,从而难以解决实际问题。须知客观事物是变化的,班内的主次矛盾也在变化,如果不根据新情况,及时确立新的管理目标和管理规范,找出新的宽严关系的结合点,那就极易出现该严时宽,该宽时严的反常现象。

  其次,从管理手段上看,严与宽的关系表现为制度化行为与非制度化行为的辩证统一。

  严以奖惩制度为手段,班主任对学生奖和惩的行为一切都是按照奖惩制度事先设定的标准进行的,它显示的是一种制度化行为方式。这种行为方式根据制度和标准进行,比较注重制度上的原则性和执行上的公平性,可以说它是一种典型的理性化行为方式。与这种行为方式相反,宽则是以思想教育为主要手段,显示出一种非制度化行为方式的特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激发学生内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学生自觉完成班级所规定的各项目标。如果说制度化行为是对事不对人,强调对原则的遵守和坚持,那么,这种非制度化行为则是对人不对事,把对学生的爱护和宽容放到核心地位,带有浓厚的情感化色彩。制度化行为的准则是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非制度化行为崇尚的则是因人而异,因材施教。

  严与宽在管理手段上所显示出来的对立,又以双方内在的统一性和互补性为前提。只严不宽,师生间缺乏正常的感情交流,就很难从根本上培养出学生健康健全的心理品格和良好的班风与学风;只宽不严,单凭学生的自觉觉悟则谈不上及时而有效地制止各种不良行为和不良现象的发生。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双方才显出深刻的互补优势来:严在情感化方面的短为宽所弥补,宽在约束力方面的弱为严所克服。宽严结合使得双方优势和各自长处都得到了充分发挥和施展,既培养了学生坚持原则,明辩是非的能力,又加深了师生间的感情和相互关系,从而使得学生在达标过程中,将外力与内力化合成一种巨大的加速前进的动力。

  在班级管理手段上,要做到正确处理严与宽的关系,关键就在于做到两种手段的有机结合,既重视班级制度化建设,同时又要加强班主任的思想教育工作。在这问题上,有两个常见的错误:一是迷信制度的作用,认为只要把学生的一切行为都纳入制度化轨道,且以奖惩作保证,就能把班级管好,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学生是班级活动的主体,如果没有学生自觉配合,制度再严明也是无用,因为制度毕竟是靠人去执行的。许多“严师”治班的失败就在这里。由于忽视了情感教育,学生缺乏正常健康的心理品格,尽管制度非常严明,班内的突发事件依然很多。二是对教师情感教育的片面强调,迷信爱的力量能溶化一切,甚至不惜循私情包庇自己所偏爱的学生。这种做法实质上把宽混同于松。殊不知,宽是以严为前提的,没有严作基础,宽中所显示的爱必然是一种是非不分的溺爱。

  再次,从管理方式上看,严与宽的关系表现为班主任管理与学生自我管理的辩证统一。

  严是凭借一定的外力强制手段,把学生的行为纳入既定的轨道之上的,因此,在管理方式上,它必然表现为班主任的外在管理方式:班主任是管理的主体,学生是被管理的客体,班主任与学生的关系是改造与被改造、教育与被教育、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班主任通过运用班级管理权力,对学生的行为予以监督和调控,以此确保学生的发展符合既定方向。

  与班主任管理方式对应的是学生自我管理方式。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学生在管理活动中既是被管理的对象,又是管理的主人;既是被改造的对象,又是改造者;学生的发展过程表现为一种自我培养,自我塑造的过程。这种管理方式意味着学生所受外在强制力的减弱和学生活动自由空间的增大。很明显,这种管理方式属于宽的范畴。

  严与宽在管理方式上所表现出的这两种形式各有利弊。班主任管理能确保一定时期内学生发展的方向性,但容易窒息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学生自我管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治能力,但又易受学生主体素质的局限性制约,而导致良莠并存的局面。

  然而,这两种管理方式又具有内在的互补性。班主任对学生的外在之严只有化为学生的内在之严,严才显示出最大效力来。学生的内在之严,作为一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表现,又只有在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环境中才能形成。因此,班主任严格管理方式的本身必然包含着对学生自我管理方式的承认和尊重。换句话说,严与宽是相互渗透,相互包含的。

  严与宽的这种辩证关系要求我们,在班级管理方式上,必须把班主任管理与学生自我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又要特别重视学生的主体能动性。在班级管理制度的建设上,坚持班主任把握方向的前提下,使学生逐步学会自我管理,成为班级管理的主人。在这方面,也有两个值得克服的不良倾向:一是事务主义作风。一些班主任事无巨细,一切都亲自包办,整天忙于处理班级的各种具体事务。就这些班主任主观方面而言,非常认真负责,可以说是整天泡在班里,但结果却是事与愿违。教师刚一离开教室,班级又乱作一团。究其原因,是学生的自治能力没有培养出来。二是懒散主义作风。一些班主任视学生自我管理方式为班主任个人的解脱,认为一旦把权力交给学生,班主任就无须再插手管事了,对学生的事务就很少过问,甚至不再过问了。殊不知,学生的自我管理只有在班主任管理的前提下才能良性发展。离开班主任的外在制约,单纯的学生管理极易走向松驰和混乱。

  严与宽的关系,作为班级管理活动中的基本关系,内含于班级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方面。本文仅从管理规范、管理手段、管理方式进行论述,是笔者自身在管理经验上的总结和概括,粗陋和肤浅之处在所难免,竭诚欢迎有识之士给以批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