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空气重污染时将实行交通管制
红色预警多种运输车绕城内禁行
根据《通告》,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交管部门将在成都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一旦出现一级预警(红色),将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运输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每日7:30至20:00,在三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含临时号牌以及持《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一旦出现二级预警(橙色),除了上述限制车辆不能在绕城内行驶外,工作日的7:30至20:00,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提醒
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
《通告》称,三级预警(黄色)时,每日7:00至21:00,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在预警发布时,有部分车辆不受《通告》规定禁行及限行,这些车辆为: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电动汽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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