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瑾(1706~1780) 号予石,江西分宜松山防里人。少聪颖,出语惊人。清雍正十年(1732)乡试第二,次年中进士,任兵部主事(正六品),时年26岁。以后40余年,一直在外做官,历任兵、刑、工、吏各部主事、郎中,太仆事、大理寺少卿,奉天府尹,顺天府尹,户部侍郎(正二品),仓场总督等职。办事认真周密,清正廉洁,政绩卓著,著名史学家章学诚曾为之立传,称“中朝人士,莫不仰其清风”。
欧阳瑾入兵部主管邮传支使。其时,兵部克扣下属尚例款,减省开支,将其负担转嫁于民。他不肯附和,得罪上司,被罚降一级,免职留用一年。一年后复职,受命监修石道工程,计划10余万金,逾年竣工,节约白银2万两。瑾建议用此款再修园明园至西直门石道,一年竣工,朝廷钦定为一等。之后,又委派监理大通桥航运事务。由大通桥至东便门,设车户陆运,官立车头,官吏巧取豪夺,车头重利盘剥,使车户负债几万金。瑾立法拯救,一年而释前债3000。
欧阳瑾常年监督工程,经理钱财,从未为钱财所动。监督大通桥运务时,有驳船数十艘,每年可领修造费一次。一日,水役吏送来白银5000两,说是户部领来的排船费,可自行使用。欧阳瑾立即追问:“官物奈何不入官库?”水吏说:“向例不入库,存官署使用,便内有官时二成,杂费一成。”瑾严词拒绝,勒令入库。
欧阳瑾在刑部多年,阅各省案卷,洞悉其弊,予以纠正。驳正外省原拟罪名若干件,编成数卷,名为《钦恤成案》。刑部尚书倚之为左右手。
在吏部任职时,力主选拔人才,不为资历所限。条陈科场弊端,建议减少考试场次及文章篇牍,以得真才,并查处“经头”作弊行为,严格试场规则。乾隆十三年(1748),参加礼部校闱,发现郭章焘等人才,力主录取第一,主考官不同意,欧阳瑾说“观其文即知其人,不取第一,不如勿录,以观其后。”三年后仍名列榜首。他所提数名,后均考取进士,并“官郎署,有声”。
乾隆三十八年(1773),升任顺天府尹(京城重地的太守)。其时适调东三省兵征金川,陆续到京驻扎,欧阳瑾应付裕如,调理有度,深受乾隆皇帝青睐,不久即升户部侍郎,仓场总督(正二品)。后告老致仕,从事著述,著有《三才本说》。年74岁,终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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