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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有一天晚上,时间尚早,马丁正在绞尽脑汁写一首十四行诗。曳着荣光与迷雾的美与情思从他脑里涌现,写下的诗却把它扭曲得不成样子。这时电话来了。
  “是位小姐的声音,一位漂亮小姐的声音。”希金波坦先生含讥带讽地叫他。
  马丁来到屋角的电话机旁,一听见露丝的声音,一道暖流便流遍了他的全身。在他跟十四行诗奋斗的时候他忘掉了她的存在,可一听见她的声音,他对她的爱便像突然的一击震动了他的全身。多么美妙的声音!——娇嫩、甜蜜,有如遥远处依稀的音乐,或者,更不如说像银铃,绝美的音色,清亮得像水晶。有这样的嗓子的绝不仅是个女人,其中有天国的东西,来自另外的世界。他不禁心荡神驰,几乎听不见对方的话语,尽管他仍控制住自己的面部表现,因为他知道希金波坦先生那双臭即一样的眼睛正盯着他。
  露丝要说的话不多,不过是:诺尔曼那天晚上原要陪她去听讲演的,却因头痛去不了,她感到非常失望。她有票,若是他没有事,能否劳驾陪她去一趟?
  能否陪她去!他竭力控制了嗓子里的激动。多么惊人的消息!他一向总在她屋里跟她见面,从没敢邀请她一起出过门,这时就在他站在电话机旁跟她说着话时,他便毫无道理地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欲望:愿意为她赴汤蹈火。慷慨赴死的种种幻影在他那晕眩迷醉的头脑里一再形成、消失。他那么爱她,爱得那么死去活来,希望又那么渺茫。她要跟他(跟他,马丁·伊甸!)一起去听讲演了。在这个快乐得要发疯的时刻她对他是那么高不可攀,他似乎感到除了为她而死再没有别的事可做。死亡似乎成了他对她表白自己那伟大崇高的爱的唯一恰当的方式。那是一切挚爱者都会有的、出于至情的崇高的献身精神。它就在这里,在电话机旁,在他心里产生了,是一股烈焰与强光的旋风。他感到为她而死便是死得其所,爱得尽情。他才二十一岁,以前从来没有恋爱过。
  他挂上电话时手在发抖,从那令他激动的电话机旁走开时他快站不住了。他的双目泛出光彩,宛如天使,脸也变了,洗尽了入世的污浊,变得纯净圣洁。
  “到外面约会去?”他的姐夫嘲笑道,“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弄不好会上局子的。”
  但是马丁此时无法从云霄落下。就连这话中隐含的f流意思也无法让他回到人世。他已超然于愤怒与伤害之外。他看到了一个伟大的幻影,自己已严然成了神灵。对于这个蛆虫样的入他只有深沉与肃穆的怜悯。他没去看他,目光虽从他身b掠过,却视而不见。他像在梦里一样走出屋子去穿衣服。直到他回到自己屋里打着领带时地才意识到有个声音在他耳里不愉快地纠缠。找了找那声音才发现那是伯纳德·希金波坦最后的一声哼哼。不知为什么刚才它就没有钻进他的脑子。
  露丝家的门在他们身后关上,他跟她一起走下了台阶,他才发现自己非常慌乱。陪她去听演说并非是不含杂质的纯粹的幸福。他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他在街上见过她那个阶级的外出的女人接着男人的胳膊。可也见过并不接胳膊的。他弄不清楚是否是晚上出门才接胳膊,或是只有夫妻或亲属之间才如此。
  他刚走到人行道上便想起了米妮。米妮一向是个考究的人,第二次跟他出门就把他狠狠训了一顿,因为他走在了靠里的一面。她告诉他规矩:男的跟女的同路男的要走靠外的一面。以后他们过街的时候米妮便总跟他的脚后跟,提醒地走靠外的一面。他不知道她那条规矩是从哪儿来的,是否是从上面拉来的,是否可靠。
  两人来到人行道,他认为试试这条规矩也没什么妨害;便从露丝背后转到靠外一面他的位置上。这时另一个问题出现了。他是否应当向她伸出胳膊?他一辈子也没向谁伸出过胳膊。他认得的姑娘从不搂同伴的胳膊。开头几次两人并排分开走,然后便是互相搂着腰,到黑暗的地方脑袋便靠在伙伴肩头上。可这回却不同。她可不是那种姑娘。他得想出个办法。
  他弯起了靠她那一边的胳膊——略微一弯,悄悄地试试,并未做出请她挽着的样子,只是随随便便,仿佛习惯于那样走路。于是奇迹发生了。他感到她的手挽住了他的胳膊。刚一接触,一阵美妙的酥府便传遍了他全身,甜甜蜜蜜地过了好一会儿沈仿佛离开了这坚实的世界带着她在空中飘飞。可是新的复杂局面又叫他回到了地上。他们要过街了。那就会把他转到了靠里的一面,而他是应该在外面的。他是否应当松下她的手转换方向?若是松了手,下回还需要再弯弯胳膊么?再下回怎么办?这里有点不对头的东西。他决心不要再东换西换出洋相了。可他对自己的结论又不放心。于是在他靠里走的时候便滔滔不绝津津有味地谈着话,仿佛谈得出了神,这样,万一做错了也可以用热情和粗心辩护。
  横跨大马路的时候他又迎面碰上了新问题。在白炽的电灯光下他看到了丽齐·康诺利和她那爱格格发笑的朋友。他只犹豫了一下便迎了上去,脱帽招呼。他不能对自己人不忠,他脱帽招呼的可不光是丽齐·康诺利。她点点头,大胆地望着他。她的目光不像露丝那样温和妇雅,而是明亮、犀利地从他瞧到露丝,—一打量了她的面庞、服装和身分。他也意识到露丝也在打量她,那畏怯温驯像鸽子的目光转瞬即逝。就在那转瞬之间露丝已看到了一个工人阶级的姑娘,一身廉价的服饰,戴一顶那时所有的工人阶级的姑娘都戴的帽子。
  “多么漂亮的姑娘!”过了一会儿露丝说。
  马丁差不多可以向她表示感谢,不过们说:
  “我不清楚。大约是各人的口味不同吧,我倒不觉得她特别好看。”
  “怎么,那么整齐漂亮的脸儿可是千里也难挑一的呢!她长得精彩极了。那张股轮廓分明,像是玉石上的浮雕。眼睛也挺美的。”
  “你这样想么?”马丁心不在焉地问道,因为在他看来世界上只有一个美丽的女人,而那个女人就在他身边挽着他的胳膊。
  “我这样想?若是那个姑娘有恰当的机会穿着打扮,伊甸先生,若是再学学仪表姿态,是能叫你眼花绦乱,叫所有的男子汉都眼花镜乱的。”
  “可她得先学会说话,”他发表意见,“否则大部分男子汉都会听不懂得她的话的。我肯定,若是她信口便说,你会连她四分之一都听不懂的。”
  “瞎说!你阐述起自己的观点来也跟亚瑟一样蹩脚。”
  “你忘了你第一次遇见我时我是怎么说话的了。从那以后我学了一种新的语言。在那以前我说话也跟那姑娘一样。现在我可以用你们的语言说得让你们完全听得懂了;能向你解释你听不懂的那个姑娘的谈话了。你知道她走路为什么那个姿势么?过去我从来不考虑这类问题,现在考虑了,我开始明白了——许多道理。”
  “她为什么那个姿势?”
  “她在机器边干了多年的活儿。人年轻的时候身子可塑性强,做苦工能按工作的性质把身子重新塑造,就像捏油灰一样。有许多我在街上遇见的工入我一眼就能看出是干什么活儿的。你看我吧。我在屋甲为什么老晃动身子?因为我在海上过了很多年。若是在那些年平我当了牛仔,我这年轻的可塑性强的身子就不会再晃荡,而是圈着腿了。那姑娘也是这样。你注意到了吧!她的服种我可以叫做:凌厉。她从来没有准保护,只有自己照顾自己。而一个年轻姑娘是不可能既照顾自己,又目光温柔得像——像你一样的,比如。”
  “我认为你说得不错,”露丝低声地说,“很遗憾。她是那么漂亮的一个姑娘。”
  他看着她,见她的眼里闪出矜传的光。他这才想起自己爱她,于是又因自己的幸运而感到惊讶,忘了一切。幸运意允许他爱她,让她搂着他的胳膊去听演说。
  “你是谁呀,马丁·伊甸?”那天晚上他回到屋里,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问道。他满怀好奇久久地凝视着自己。你是谁呀?你是干什么的?是什么身分?你理所当然是属于丽齐·康诺利这样的姑娘的。你的伙伴是吃苦受累的人,是下贱、粗野、丑陋的人。你跟牛马苦役作伴,只配住在肮脏的臭气熏天的环境里。现在不就有陈腐的蔬菜、腐烂的土豆的怪味么。闻闻看,妈的,闻闻着。可你却胆敢翻汗书本,听美好的音乐,学着爱美丽的绘画,说纯正的英语,产生你的自己人产生不出来的思想,挣扎着要离开牛群和丽齐·康诺利这样的姑娘们,去爱上跟你相距十万八千里、住在星星里的苍白的精灵一样的女人。你是谁?是干什么的?去你的吧,你还要奋斗么?
  他对着镜里的自己晃了晃拳头。在床边坐了下来,睁大了眼睛梦想了一会儿。然后他拿出笔记本和代数书,投入了二次方程式见时光悄悄溜走,星星渐渐隐敛。黎明的鱼肚白向他的窗户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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