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转让背书的后果。
转让背书分为一般的和特殊的背书转让效力:
一、一般的转让背书的效力
(1)权利转移的效力;
(2)权利担保的效力,也称责任担保效力;
(3)权利证明效力;
二、特殊转让背书效力
(1)期后背书、不获承兑不获付款后的背书;
(2)回头背书;
(3)空白背书。
暂无解析
甲向乙签发支票,因合同总价未确定,故支票金额未填写。甲与乙商定,金额由乙根据实际发货数量补充填写。后来实际发生的货款为21万元,但乙将金额填为24万元,并将支票转让给丙。对此,正确的说法是()。
下列属于无效票据的是()。
甲、乙两公司虚立买卖合同一份,向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在汇票上签章承兑。乙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获取物资一批。甲、乙的负责人将物资抛售后携款潜逃。丙向银行提示付款时()。
以下情况中背书连续的情形是()。
票据法对票据变造后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