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的事项
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柽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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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行政案件的审判权由()独立行使。
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
在我国,提出复议申请的法定期限一般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日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府行政首长作出暂缓决定超过2年的,重大行政决策方案退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