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分配协议书 股权分配协议(3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股份分配协议书 股权分配协议篇一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经营公司名称: 包头市嘉苑绒毛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代表: 麻爱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50207000015764
公司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工业开发区
第三条: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畜产品、绒毛加工;绒毛制品、针织品、纺织品、五金机电、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剧毒危险品)的销售。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 20xx 年 3 月 20 日至 20xx 年 3 月19日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人民币,实际购资为265万元。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甲方: 麻爱国 ,身份证号: 150207197201019024 ,出资额: 106 万万元人民币(内含 出资额13.25万元, 身份证号: ) ,麻爱国、 共占注册资本比例 40 %,麻爱国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35 %, 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5 %元人民币;
乙方: 李栓林 ,身份证号: 150207196908178016 ,出资额: 106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40 %;
丙方: 张春林 ,身份证号: 152824197208043618 ,出资额: 53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20 %;
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 3 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分配协议书 股权分配协议篇二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 、 、 四方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特于20xx年7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零售、批发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一年半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 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股份分配协议书 股权分配协议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联合经营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类型: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乙方: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 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 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免管理结构混乱的情况发生。
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方提
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十四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各股东于《投资预算》制定后 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的 %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各股东的第一期资金到位后 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运营前日,%金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五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金额时,每逾期 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各股东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
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二十一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丁方: 日期:
本合同签署地点:
上一篇: 解除合同的协议书(六篇) 下一篇: 2023年有关网络情唯美的句子(五篇)
分类导航
- 唐诗三百首
- 古诗三百首
- 宋词精选
- 元曲精选
- 古诗十九首
- 小学古诗
- 小学生必背古诗80首
- 小学生必背古诗70首
- 写景的古诗
- 咏物诗
- 描写春天的古诗
- 描写夏天的古诗
- 描写秋天的古诗
- 描写冬天的古诗
- 描写雨的古诗
- 描写雪的古诗
- 描写风的古诗
- 描写花的古诗
- 描写梅花的古诗
- 描写荷花的古诗
- 描写柳树的古诗
- 描写月亮的古诗
- 描写山的古诗
- 描写水的古诗
- 描写长江的古诗
- 描写黄河的古诗
- 描写儿童的古诗
- 山水诗
- 田园诗
- 边塞诗
- 含有地名的古诗
- 节日古诗
- 春节古诗
- 元宵节古诗
- 清明节古诗
- 端午节古诗
- 七夕古诗
- 中秋节古诗
- 重阳节古诗
- 古代抒情诗
- 伤怀的古诗
- 咏史怀古诗
- 爱国古诗
- 送别诗
- 离别诗
- 思乡诗
- 思念的诗
- 爱情古诗
- 励志古诗
- 哲理诗
- 闺怨诗
- 赞美老师的古诗
- 赞美母亲的古诗
- 关于友情的古诗
- 关于战争的古诗
- 忧国忧民的古诗
- 婉约诗词
- 豪放诗词
- 人生必背古诗
- 论语
- 诗经
- 孙子兵法
- 三十六计
- 史记
- 周易
- 山海经
- 资治通鉴
- 黄帝内经
- 了凡四训
- 梦溪笔谈
- 千字文
- 世说新语
- 左传
- 大学
- 中庸
- 尚书
- 礼记
- 周礼
- 仪礼
- 庄子
- 鬼谷子
- 老子
- 孟子
- 墨子
- 荀子
- 韩非子
- 列子
- 淮南子
- 管子
- 尉缭子
- 吴子
- 伤寒论
- 天工开物
- 素书
- 汉书
- 文心雕龙
- 吕氏春秋
- 孝经
- 孔子家语
- 颜氏家训
- 孙膑兵法
- 搜神记
- 笑林广记
- 楚辞
- 乐府诗集
- 论衡
- 百战奇略
- 战国策
- 三国志注
- 将苑
- 六韬三略
- 反经
- 公孙龙子
- 司马法
- 逸周书
- 黄帝四经
- 清官贪官传
- 睡虎地秦墓竹简
- 贞观政要
- 金刚经
- 佛说四十二章经
- 水经注
- 农桑辑要
- 文昌孝经
- 六祖坛经
- 地藏经
- 徐霞客游记
- 弟子规
- 增广贤文
- 幼学琼林
- 冰鉴
- 容斋随笔
- 智囊
- 围炉夜话
- 商君书
- 魏书
- 周书
- 三字经
- 子夏易传
- 笠翁对韵
- 公羊传
- 尔雅
- 三国志
- 后汉书
- 明史
- 晋书
- 宋史
- 新唐书
- 旧唐书
- 隋书
- 元史
- 宋书
- 北齐书
- 新五代史
- 陈书
- 金史
- 南齐书
- 梁书
- 旧五代史
- 辽史
- 北史
- 南史
- 续资治通鉴
- 明季北略
- 浮生六记
- 高士传
- 大唐西域记
- 传习录
- 小窗幽记
- 国语
- 说苑
- 本草纲目
- 神农本草经
- 难经
- 千金方
- 奇经八脉考
- 濒湖脉学
- 棋经十三篇
- 古画品录
- 茶经
- 百家姓
- 智囊(选录)
- 罗织经
- 朱子家训
- 陶庵梦忆
- 红楼梦
- 三国演义
- 聊斋志异
- 西游记
- 水浒传
- 儒林外史
- 封神演义
- 太平广记
- 警世通言
- 镜花缘
- 醒世恒言
- 剪灯新话
- 隋唐演义
- 初刻拍案惊奇
- 老残游记
- 博物志
- 孽海花
- 三侠五义
- 穆天子传
- 二刻拍案惊奇
- 喻世明言
- 说唐全传
- 老残游记续集
- 三刻拍案惊奇
- 四十二章经
- 心经
- 法华经
- 华严经
- 楞伽经
- 无量寿经
- 圆觉经
- 易传
- 抱朴子
- 阴符经
- 黄庭经
- 文子
- 太玄经
- 悟真篇
- 声律启蒙
- 随园诗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