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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立足点(5篇)

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立足点篇三

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2017-08-02(2017年4月14日山西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省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重要手段,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山西的基础保证,是完善我省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河湖保护管理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省河湖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突出流域生态保护,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责任体系,明确河长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重点关注河道断流、地下水水位下降、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较低等突出问题,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拓展公众监督参与渠道, 营造全社会关心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以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山西为总目标,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主要河道不断流、地下水及主要泉域逐步恢复、主要河流水生态明显改善。2017年6月底前,市、县制定出台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9月底前出台全省考核办法,建立相关制度;12月底前完成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工作验收。到2017年底,在全省建成覆盖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902条河流的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体系。到2020年底,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3%以上;全省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至15%,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增至55.2%;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完成河道管护空间划定和水域岸线确权登记工作。

二、组织体系

(一)设立四级河长

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计委、省旅发委、省煤炭厅、省政府法制办、黄河水利委员会山西黄河河务局相关负责人担任。

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省总河长,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省长担任省副总河长。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潇河(含太榆退水渠)、御河7条省管主要河流和黄河山西段分别由省领导担任省河长。7条省管主要河流及黄河山西段流经的市、县、乡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河长由同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市、县、乡设立本级总河长,由本行政区域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市、县管主要河流及其他河流要分级分段设立市、县、乡河长。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河长延伸到村级组织。

各级河长名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布。

(二)河长职责

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总督导、总调度。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河长制办公室

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省长兼任,副主任由省水利厅厅长、省环保厅厅长兼任。

省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全省推行河长制日常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拟订河湖管理保护制度及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保障河长制实施。

各市、县要相应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水利部门。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河湖管理和保护规划

遵循河湖自然生态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中,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河湖环境承载能力,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推进水利、城乡、国土、农业、林业等专业规划与河湖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省发改委牵头,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国土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市、县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确定河湖分级名录

按照事权划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划定省、市、县、乡分级分段河湖名录。其中省管主要河流及黄河山西段分级分段名录由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省政府确定和公布。市管主要河湖和县管河湖分级分段名录由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同级政府确定和公布, 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等配合)

(三)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

1.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等配合)

2.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环境敏感区域高耗水行业发展,确保全省年用水总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符合国家规定指标。(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牵头,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等配合)

3.着力提高用水效率。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农业、城乡节水改造,全面提高用水效率。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水权制度改革。(省水利厅牵头,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等配合)

4.加强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明确水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加大入河湖排污口设置监管力度。(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等配合)

5.强化水资源优化配置。加强水资源综合调度,用好黄河水、节约地表水、严控地下水,科学确定重点河流生态流量,发挥大水网骨干工程在河道生态补水、改善河流水环境中的作用。加大中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的利用力度。(省水利厅牵头,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煤炭厅等配合)

6.加强水资源管理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流水量水质监测网络;加强重要河流跨界断面水量水质监测, 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成果。(省水利厅、省环保厅负责)

(四)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依法划定河湖水域岸线空间范围。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2020年底前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省国土厅、省水利厅负责)

2.加强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依法划定水域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和开发利用区。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农用地占用河湖自然岸线和河道,非法挤占的要限期退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依法做好采砂许可工作。(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牵头,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配合)

3.加大水域岸线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河湖、非法采砂,对非法侵占、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流生态功能。(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厅、省旅发委等配合)

(五)加强水污染防治

1.加强入河湖排污监管。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管,加快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截污治理,有效控制河湖水体污染,确保污水无直排。(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牵头,省住建厅等参与)

2.加强工业和城镇生活等污水处理。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生产废水,鼓励钢铁、电力、化工、纺织、印染、造纸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实施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升级改造。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交通厅等配合)

3.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村镇污水处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合理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省农业厅牵头,省环保厅等配合)

4.加强水质监测。加强河流跨界断面、重点河流水质等监测工作,完善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措施。(省环保厅、省水利厅负责)

(六)加强水环境治理

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源头区、岩溶泉域保护区保护。全面保护和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 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源头区、岩溶泉域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城市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备用水源建设,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牵头,省住建厅、省林业厅、省卫计委等配合)

2.加强城市水环境治理。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等措施,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改善城市河湖水环境质量。(省住建厅牵头、省环保厅等配合)

3.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景区河湖保护。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加快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垃圾处理为重点,加强景区河湖保护管理。(省农业厅、省旅发委负责)

4.加强水环境日常监管。建立河湖保洁及水域岸线管护制度,分段、分区域落实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主体责任,积极探索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水域保洁、岸线管理养护专业化、社会化。(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等配合)

(七)加强水生态修复

1.加强河湖湿地修复与保护。加大河湖水系、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力度,保障自然河流、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不被侵占,积极推进退田还河还湿,重点加大汾河、桑干河等滩地保护,建设人工湿地修复工程。大力实施河湖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湖周边生态环境,开展水生生物种植及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能力,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牵头,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配合)

2.加强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吕梁山区、太行山区、京津风沙源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全面启动汾河流域及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御河6条河流生态修复。加强大水网工程的调度运行,向汾河、桑干河等重要河流实施生态补水,逐步恢复河流生态。(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住建厅等配合)

(八)加强执法监管

1.健全涉河涉湖法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省水利厅牵头,省政府法制办、省环保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配合)

2.加强河湖日常巡查。完善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 加快河湖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在城市区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综合执法,积极推进城市综合执法和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配合)

3.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围垦、倾倒废弃物和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自然保护区等活动。(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市、县要按照全省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强化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牵头单位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定期对市、县级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建立工作验收制度,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上一级河长及时组织对下一级河长推行河长制工作检查验收。

(三)落实工作经费

各级财政按照规定安排河湖管理保护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湖划界确权和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经费支出。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河湖环境治理与保护,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

(四)强化考核问责

将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作为对省直部门和各市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结合不同河湖存在的实际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社会监督

加大对河长制的社会监督力度。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要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建立河湖保护信息发布平台,畅通公众监管渠道。

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河流生态保护管理、用水节水等水情教育,增强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意识。加强对河湖管理保护先进典型的总结推广,增强社会各界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市党委、政府每年1月5日前将上推行河长制情况报省河长制办公室。

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立足点篇四

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

工 作 简 报

2018年第6期

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0日

【高位推进】

〖市级河长履职〗

 我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巡查重点河库 部署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 市河长办主任刘嘉文副市长率队检查斗门区幸福河与金湾区金湖 〖会议部署〗

 马骝洲水道流域片区市级河长阎武副市长召开湾仔水道缓冲区整改专题会议

【工作动态】

〖市级动态〗

 市河长办主任刘嘉文副市长与北京师范大学就水环境综合治理合作进

— 1 — 行座谈交流

 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林粤海局长主持召开市河长办工作会议  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林粤海局长率队开展翠屏路排洪渠专项巡查  市河长办与北京师范大学就我市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开展交流  市河长办协调翠屏路排洪渠水污染问题

 “广东河长·广东江河水”深调研组到我市开展专题调研采访  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到我市检查水功能区管理工作  中珠两地联合召开河长制工作调研现场会

 全面落实河长制 我市斗门区打响河道清理整治攻坚战 〖主要进展〗 〖区镇动态〗

【“五清”行动】

〖市级动态〗

 我市开展重点排污企业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区镇动态〗

— 2 — 【高位推进】

〖市级河长履职〗

我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巡查重点河库

部署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5月14日下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总河长郭永航赴我市重点河涌就水安全工作开展调研,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时刻绷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这根弦,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提高我市水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副总河长姚奕生参加调研。

郭永航、姚奕生一行首先来到中珠联围广昌水闸,视察了中珠跨界河涌广昌涌及市防汛物资仓库,随后来到湾仔旅游码头,详细了解了湾仔水道水质达标情况,接下来分别视察了大镜山水库和香炉湾情侣路沿线重点防灾点,现场检查防汛抢险物资应急储备、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居民住宅小区地下车库防洪(潮)设施建设以及水库备汛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水安全工作。

郭永航指出,要充分认识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总结防御台风“天鸽”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足最不利、最复杂的情况,查找不足,补齐短板,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升水安全管理水平。

郭永航强调,要着力提升城市整体防灾减灾救灾的标准和能力,— 3 — 高起点建设地下管网,高标准配备先进、专业化的防汛设施,打造专业精干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升水安全工作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各类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点,建立电子台帐,加强动态管理,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要增强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推动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提高指挥调度效能,做到精准、科学、快速处置。

市领导吴轼、刘嘉文,香洲区、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规建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南方电网珠海供电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市河长办主任刘嘉文副市长率队检查

斗门区幸福河与金湾区金湖

5月14日上午,市河长办主任刘嘉文副市长赴斗门区幸福河、金湾区金湖开展巡河工作,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河长办、斗门区、金湾区相关领导参加巡河。

刘嘉文副市长一行首先抵达斗门区幸福河检查岸线保护与河涌水环境情况,查看了沿岸建筑清拆情况,了解侵占河岸违法养殖等问题,刘嘉文副市长要求斗门区做好河道截污工作,尽快拆除违章建筑和违法养殖,加强河道管养保洁工作,进一步完善岸线绿化,落实水环境提升。

随后,刘嘉文副市长一行检查了金湾区金湖公园湿地建设和管护情况,刘嘉文副市长指出,金湖具有良好的生态条件,水质优良,环 — 4 — 境优美,周边绿化初具规模,整治效果初显。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金湾区要落实金湖“三线”管理,严控水域岸线,保护水体红线;二是做好水环境保护,巩固治污成效,严防水污染,加快施工进度的同时做好水体保洁工作;三是把金湖作为水生态试点工程的典范,将金湖建设成河长制的亮点水体景观,精心打造金湖湿地公园。

〖会议部署〗

马骝洲水道流域片区市级河长阎武副市长召开

湾仔水道缓冲区整改专题会议

4月24日上午,马骝洲水道流域片区市级河长阎武副市长在市机关大院1号楼316会议室召开湾仔水道缓冲区整改专题会议。香洲区、高新区、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市政和林业局、珠海市港澳事务局、珠海水控集团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三防办常务副主任许蓓蕾同志汇报了湾仔水道缓冲区水质整改方案;市环境保护局、市市政和林业局负责同志分别就前山河国考断面水质监测情况、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管网现状作了汇报发言;香洲区副区长彭甦介绍了湾仔水道沿线截污纳管工作进展。

阎武副市长对会议进行总结并作出工作部署:一是要高度重视湾仔水道缓冲区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明确总目标和完成时

— 5 — 限;二是要加大监测力度,客观分析水道现状,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三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工作,推动珠中澳三地联合治理跨流域水环境问题,打好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

【工作动态】

〖市级动态〗

市河长办主任刘嘉文副市长与北京师范大学 就水环境综合治理合作进行座谈交流

2018年5月3日上午,市河长办主任刘嘉文副市长与北京师范大学郝芳华副校长一行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就珠海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进行了交流座谈,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三防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为进一步加强校政联合,实现珠海社会经济发展和高校社会服务需求的同频共振、有效衔接,我市率先在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域启动与北京师范大学的合作,会上双方达成一定的合作意向,计划进一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先期重点开展以下合作事项:一是逐步完善珠海市智慧河长管控平台功能,尽快实现智慧河长管控平台上线试运行,提高我市河长制工作智能化管理水平;二是依托北京师范大学科研力量,加强水库蓝藻水华治理研究,提高珠澳两地供水质量;三是开展河道微生物治理研究,提高水体生态修复水平。

— 6 — 刘嘉文副市长对北京师范大学积极发挥社会服务职能、主动为珠海发展服务表示感谢,并对智慧河长管控平台给予了肯定,希望通过平台不仅可以提升我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更为双方的进一步合作创造良好的开端。

此外,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与北京师范大学还就河长制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一致认为,作为服务珠海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智慧河长管控平台具备流域概览、河长管理、水环境形势分析、综合决策、动态考核、系统管理、公众参与等核心功能,可实现地区各部门相关信息共享,将日常巡管、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一体化管理,实现“挂图作战”、系统治水。

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林粤海局长主持召开

市河长办工作会议

5月4日上午,珠海市副总河长助理、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局长林粤海主持召开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会议,对下一阶段如何深入推进河长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湾仔水道缓冲区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市三防办常务副主任许蓓蕾、市水资源中心主任冯远船及市河长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在听取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情况、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湾仔水道缓冲区整改建议和河长制重点难点工作意见后,林粤海局长对会议进行总结并作出部署:一是要扎实开展“五清”行动,督促落实保洁单位、人员、设施和经费,每月收集“五清”行动工作情况;二

— 7 — 是要建立健全横向联动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形成合力,联合开展防污、截污、治污工作;三是要强化督查督办,对于巡河发现的问题,跟踪并督促属地按时反馈整改计划和落实情况,每季度通报各区河长制工作情况,建立“致区级河长的一封信”督办整改机制;四是要全面开展对全市73条重点河涌的排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五是要组织渔政、边防、海警部门在休渔期内做好近岸渔船截污和垃圾收集工作;六是要查漏补缺、挖掘亮点,做好各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验收准备工作;七是要狠抓方案落实,逐项推进我市改善湾仔水道缓冲区水质专项行动方案工作。

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林粤海局长率队开展

翠屏路排洪渠专项巡查

5月5日上午,珠海市副总河长助理、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林粤海局长率队巡查翠屏路排洪渠。巡查组沿翠屏路排洪渠上中下游多个关键截污、分洪点全线巡查,深入研究排洪渠截污纳管、分洪节流等问题。环保、水务、市政、城管、公路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巡河活动。

林粤海局长一行依次巡查了翠屏路排洪渠与金凤渠交接起点、上冲tod小镇段、翠珠一街、翠珠二街及造贝钢材市场段。林粤海局长在检查中指出,翠屏路排洪渠整治前山河流域跨界治理的重点项目,影响到前山河水道和湾仔水道的水功能区达标,是主城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难点。林粤海局长强调,— 8 — 属地河长与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征地拆迁保障治污项目建设,二是加强联合执法严打非法排污,三是加强沿线管网设施维护确保截污纳管,四是加强生态补水措施,有效提升河渠水环境。

林粤海局长要求属地河长和相关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采取临时措施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全面加快翠屏路排洪渠综合整治工作,坚决打好河渠治污攻坚战。

市河长办与北京师范大学就我市河长制

信息平台建设开展交流

5月16日上午,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王电波调研员与北京师范大学阚静高级工程师在局五楼会议室就建设河长制信息化建设进行交流,市河长办、水资源中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绿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相关人员参加此次交流。

北京师范大学首先介绍了河长制监管平台的建设思路、应用场景、功能规划以及优势特征,随后演示了河长制信息平台的主体功能,包括日常巡河、问题处理、舆情监控、水形势分析等功能模块,双方就开展河长制监管平台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等进行交流,如省市数据对接问题、水环境分析数据来源、巡河督办、公众参与等。

北京师范大学将在本月底前为我市初步建立河长制信息平台,包括河长行动、问题处理、水环境形势分析三大板块,为不断提升我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能力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

市河长办协调翠屏路排洪渠水污染问题

4月27日上午,市三防办常务副主任许蓓蕾主持召开翠屏路排洪渠水污染问题专题协调会议。市河长办、市环境保护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水资源中心,香洲区河长办、香洲区城管局、市交通集团、珠海水控集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交通集团、香洲区城管局等单位汇报翠屏路排洪渠相关情况,重点研究了翠屏路排洪渠水污染问题整改方案。

许蓓蕾副主任强调,防治水污染,提升水环境是河长制重点工作,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加快推进水环境提升工作。许蓓蕾副主任要求,一是要清理翠屏路排洪渠建筑垃圾等杂物,加强管养,为下一步实施生态修复提供条件;二是要做好排洪渠沿线5个截污口的管养工作,确保截污设施正常运行;三是要研究制定临时性方案,解决排洪渠排水不畅、水体黑臭和垃圾聚积等问题;四是要在汛期前疏通渠内临时围水设施,确保行洪通道畅通,保障防洪安全;五是要研究制定新旧渠接驳方案,加快推进前山污水厂尾水生态补水项目;六是要对排洪渠沿线的三鸟市场、屠宰厂等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排查,杜绝非法排污行为。

“广东河长·广东江河水”深调研组到我市

开展专题调研采访

— 10 — 5月2日,由省河长办和南方日报组成的“广东河长·广东江河水”深调研组赴我市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调研采访。市三防办常务副主任许蓓蕾、市水资源中心主任冯远船与调研组一行召开座谈并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市河长办向调研组介绍了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双方就界河治理、河长制宣传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随后,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前山水质净化厂、前山河、南屏东排洪渠、金湾三板涌、那溪河等河涌,详细了解我市污水收集处理、河道管养、打造生态示范河涌、河长制示范镇创建等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一行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立足资源优势,紧盯“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目标,不断提升河涌水环境和水生态,河湖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调研组表示,将根据采访到的情况认真整理,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展示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取得的成果,为深入实施河长制、推动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到我市

检查水功能区管理工作

5月17日上午,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局长陈小文率队,到湾仔水道缓冲区和竹仙洞水库检查水功能区管理工作,市河长办、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负责同志参加了检查活动。

陈小文局长一行先抵达湾仔旅游码头,查看湾仔水道水功能区管

— 11 — 理情况,了解湾仔水道缓冲区水质改善各项工作和存在问题。陈小文局长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以河长制为抓手,联合环保、市政等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整改;二是要多措并举,将截污控源与环境修复相结合,开展旧村改造、生态补水等工作;三是要强化沟通,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工作,同时积极推动中珠澳联合治水。最后检查组赴竹仙洞水库了解水源保护区管理和珠澳供水有关情况。

中珠两地联合召开河长制工作调研现场会

5月18日上午,中山市河长办、珠海市河长办联合召开河长制工作调研现场会,两市水务、环保、市政等部门领导和珠海市香洲区、中山市坦洲镇有关负责人参与了调研活动。

中珠联合调研组先后抵达下界涌、东灌河和g105国道排洪渠,查看香坦界河治理现状和存在问题,最后在坦洲镇政府204会议室召开中珠两地河长制工作会议。会议上,中珠两地分别就香坦两地界河治理情况、存在问题、工作计划、相关意见等内容展开了分析讨论。会议明确中珠两地一是要加强沟通,共同发力,系统实施界河治理;二是要截污控源,以全省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严控污染入河;三是要活化水系,进一步提高调水活水措施,保障河道流动畅通;四是要求同存异,继续推动前山河流域跨界防洪及核查水污染综合治理规划,争取规划早日落地生根。

全面落实河长制

我市斗门区打响河道清理整治攻坚战

为全面深化河长制,实现从“见河长”到“见行动”的升级转变,今年以来,我市斗门区加强协同联动执法,以保障河湖健康、河势稳定、防洪安全为重点,依法强化河道管理,打响了河道清理整治攻坚战,河湖保护联防联控联动执法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今年4月初,经巡河发现,斗门区乾务镇江湾涌江湾大桥(在建)段有两处围河筑塘影响了河道行洪,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面对即将到来的汛期,斗门区水政大队立即启动调查取证程序,在进一步核查现场情况后,斗门区三防指挥部与乾务镇政府联合发布清障通告,要求相关当事人于4月11日前自行清理非法占用河道的障碍物。由于相关当事人未限期整改,4月18日至20日,为确保汛期防洪安全,依据《防洪法》和《水法》的有关规定,斗门区水务局联合乾务镇政府、乾务镇水利所等部门,对江湾涌两处围河筑塘的涉水违法堆填进行集中清理,全力以赴恢复河道自然原貌。本次行动历时3天,共出动人员50多名,勾机1台,清理河道水域面积共计4万多平方米。此次区镇联合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侵占河道、乱搭乱建等水事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围内河涌管理秩序,保障汛期河道行洪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斗门区在提高河湖管护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方面狠下功夫,积极探索“互联网+执法”河湖监管模式,“斗门河长巡河app”的上线运行,实现了从巡河检查、问题上报、— 13 — 问题处理在河长云全流程留痕的现代化管理,建立健全了全天候、全覆盖、无盲区动态监管河道的现代化监控体系。通过聘任民间河长,开放“斗门河长”微信公众号,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斗门区河湖治理和监督,全民治水氛围浓郁。今后,斗门区将进一步丰富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形式和途径,保持对涉水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维护区域良好水事秩序,争创河湖保护共治共管新局面。

〖主要进展〗

 “一河一策”工作进展

2017年9月20-21日我市组织完成《珠海市河长制江、河、涌、渠现状普查、水环境现状调查及相关技术问题分析》、《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珠海市水库山塘水质普查和“一库一策”实施方案》、《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道测量》四项编制委托技术服务的招投标工作。2017年已完成现场踏勘、河湖名录资料核实、水库名录资料核实、水环境本底监测、底泥和水生生物调查等工作。《珠海市河湖岸线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及河道采砂堆放场所专题研究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目前正在编制规划方案。《珠海市入河排污口整治规划》准备进行招标工作。《珠海市水库山塘“一库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道“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已完成征求意见和修改,正在准备组织专家评审。按照省有关要求,经过反复核定调整,我市于2018年3月31日完成全市河湖名录整编及电子地图标绘工作,据回馈,我市河 — 14 — 湖名录整编和电子标绘工作成果已成为全省河湖调查的样板项目。

 河长制公示牌

按照省河长办的部署要求,我市应设置省级河长制公示牌3块,目前已全部安装完成。全市新版河长制公示牌制作安装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据统计,全市累计设置公示牌713块,其中市级44块,区镇级669块,已全部安装完成,正在组织验收。 “互联网+河长制”及智慧水务建设

我市“珠海河长”“斗门河长”“珠海高新区河长”“金湾河长”“香洲河长”“红旗河长”“三灶河长”“高栏河长”等8个河长制公众号均于2018年4月12日前全部正式上线。截至5月15日,累计发布信息263条。

“互联网+河长制”进展方面,我市河湖信息管理平台第一期建设方案已通过市信息办核准,市财政局已完成项目经费核定。目前市河长办已完成招标文件编制,正在制定招标计划,将尽快进行挂网招标。 “民间河长”招募

为加强我市市民参与河长制工作,各区积极开展“民间河长”招募活动,通过微信短片和电台节目宣传,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民间河长”志愿者。2月2日首批“民间河长”聘任上岗。第二批“民间河长”于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授牌上岗。目前“民间河长”招募工作仍在持续开展中。

— 15 — 〖区镇动态〗  香洲区

5月9日下午,香洲区委副书记、区长刘齐英主持召开区2018年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暨三防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并部署防汛工作。会上,刘齐英区长要求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切实开展“巡河”工作,实现河长制巡河工作全覆盖,加大巡河巡查频次,加强巡河监督考核,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4月26日,成都市成华区统筹城乡工作局第二批学习交流组到香洲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与香洲区河长办工作人员交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经验。座谈中,双方就细化工作目标、推动河长制工作、河湖治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随后,学习交流组一行人到前山河及翠屏路排洪渠现场,查看河渠治理实况。

5月10日,香洲区香湾街道党工委书记郭丽云、街道办主任罗实开展凤凰河排洪渠巡查工作,巡查中发现河渠水面漂浮物多、渔船停靠,沿岸存有废弃家具乱堆放、景观灯破损等现象。随后,巡查组现场劝导渔民尽快自行撤离,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工作部署:及时向区河长办上报河渠情况;安排人员清理废弃家具,保洁沿岸周边环境;要求河长办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斗门区

4月25日上午,斗门区委书记周海金率队到斗门区部分重点项目工程现场,了解建设进展并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导项目加快推进。其中,督导组一行先后到井岸镇新青 — 16 — 正涌和鸡咀涌这两条黑臭河涌整治现场进行督导工作。周海金书记指出,斗门区黑臭河涌水生态修复工作进展过于缓慢,施工场地移交和养殖场清拆工作进度不理想,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统筹推进工程进度,不能如期完成整治目标的单位将被逐一追究问责。

5月16日上午,斗门区河长办主任赵文乐副区长率队到风流河上游禽畜养殖场、南门泵站、长河码头、石狗险段及黄杨河东堤开展巡河调研工作,并现场做出工作部署:一是进一步做好风流河周边禽畜养殖场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工作台账,全面启动清拆工作;二是根据市环保局印发的《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要求,会同区相关部门对照水源保护区和水利工程管理规定,对南门泵站上游三处运输码头进行依法拆除;三是要依法清理长河码头下游堆砂场,加快编制长河码头景观公园规划方案和项目建设工作。四是加快堤段反压抛石工作,及时召开专家论证会,科学制定工程设计方案。五是结合河长制水文化建设要求,组织设计单位制定黄杨河东堤景观设计方案上报区委区政府研究。 高栏港区

5月6日上午,高栏港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赵适剑同志带队调研高栏港区河长制工作,实地查看鸡啼门大桥桥头公园项目建设现场及南水沥水闸调度控制系统和运行维护管理情况。

5月10日下午,受高栏港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姜建平同志委托,高栏港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赵适剑同志带队到平沙先锋岭水库开展湖长制巡查工作,要求做好水库安全保

— 17 — 障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度汛。结合湖长制相关工作方案的指导意见,强化水库水质提升,加强库区水质监测工作,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打造水库生态景观特色。 高新区

5月12日上午,高新区党委书记、区总河长闫昊波率队到中珠排洪渠开展徒步巡河,实地察看各段河渠的水体情况,听取有关中珠渠临时截污工程方案汇报,并详细查看河涌两岸的入渠排污口情况和非法占用岸线等问题。闫昊波书记强调,河渠周边环境整治、违章建筑和违法抢种清理以及中珠渠沿线截污工程是近期工作重点,六月底前要完成中珠渠两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而后对河渠两岸景观进行提升改造,建造公园、休闲步道,提升河涌两岸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

5月18日下午,高新区管委会书记、区级总河长闫昊波同志在区管委会4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中珠渠专项整治工作。

5月18日晚上,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区级副总河长苏虎同志召开专题研究河渠整治会议。研究讨论高新区河渠的整治方案及近期“两违”清理、水政执法的情况。

5月11日下午,高新区管委会张静华副主任带队前往唐家旧城排洪渠、远大美域排洪渠进行巡河,协调解决巡查发现的问题和困难。

【“五清”行动】

〖市级动态〗

我市开展重点排污企业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为切实整改翠屏路排洪渠的水污染问题,遏制污染源头,5月11日上午,市环保局与市河长办、香洲区河长办、农业执法队、香洲区城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前山中珠肉联厂、铭海三鸟市场等重点排污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联合检查组逐一检查相关企业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废水排污口、雨水管网设施以及是否存在错接乱接、污水偷排、未达标排放等非法排污行为。

联合检查组现场责令问题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期落实整改:一是全面排查厂区内管网,加快截污整改施工进度,疏通雨水管网通道,保证雨污分流,必须做到厂区内废水全部收集并排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除法定排污口外无污水外流;二是通过改善污水处理设施及其维护运营、调整屠宰量等措施,确保处理后的污水达标排放。

〖区镇动态〗  香洲区

5月14日,前山街道联合区城管局,动员区治污办、前山街道执法中队、城管办、河长办,金凤排洪渠管养单位及东坑、福溪社区河长和民间河长约50人对金凤排洪渠渠内违法种菜行为进行专项清理。同时,前山街道还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向附近居民发出呼吁,希望全民参与治水,监督、杜绝向排洪渠内乱扔垃圾杂物、种植蔬菜等不文明

— 19 — 行为,共同维护排洪渠的畅通和整洁。 斗门区

5月7日上午,乾务镇镇河长办主任冯汉云副镇长带领镇河长办联合两违办、执法中队、征地办、畜牧站等职能部门,对斗门区八条黑臭河涌之一的鸡咀涌上游(绿阳菌业后面和新徽小学旁)多处畜禽养殖场及搭建物进行全面清拆。经精确统计,鸡咀涌上游周边养殖场共18户,经过半个月的现场测量、清点和谈判工作,到目前为止共与15户畜禽养殖户签订《清拆项目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协议书》,剩余未签协议书3户畜禽养殖户,两违办和执法中队已发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目前,乾务镇已清拆猪舍5间、鸡舍3间、杂物间2间,清拆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清理出售生猪3150头,三鸟15000只。

5月7日上午,斗门区三防指挥部、水政大队联合白蕉镇政府、斗门公安分局六乡派出所、白蕉镇水利管理所等相关部门对黄镜门河内的围网、围栏、网笼、木桩、渔网等障碍物进行清理,本次行动共出动50多人,水上勾机2台,冲锋舟2艘,作业船只2艘。本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白蕉镇内五围涌、六围涌黄镜门河等24条大小河涌,行动将持续一周,清理河道长度约270公里,清理河道障碍物约200个。

4月20日,针对黄镜门水道和天生河水浮莲泛滥问题,白蕉镇开展河道保洁工作。针对水浮莲、垃圾漂浮的位置,采用人力清理和机械打捞相结合的方式,共出动挖掘机1台,浮箱1台,保洁船5只,除草船1条,保洁员7人分别进行清理。目前黄镜门水道和天生河水浮莲堆积的状况已得到改善。

— 20 —  金湾区

根据镇级河长巡河反馈红旗镇湖东社区西堤五连段存在填湖违建问题,红旗镇河长办接报后,迅速联合红旗镇两违整治办等执法部门展开行动,于5月9日上午对湖东社区西堤五连段新违规建筑进行拆除,目前违规建筑已全部拆除并开挖埋土恢复原河貌。此次执法共出动执法队伍及相关工作人员35人,挖机1台、运土车2台。整治过程中劝离当事人2人次,清挖侵占河道填埋土近600立方,清理违章建筑1处,清运泥土及建筑垃圾32车次。下一步,湖东社区将对周边进行美化绿化,优化人居环境。 高栏港区

5月17日,高栏港区海洋和农业局联合平沙镇政府、西堤管养单位等部门,对平沙西堤珠江钢管至三一重工段的违建码头开展联合清拆行动。该违建码头侵占堤防及防汛道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此前,平沙镇水利部门已向违建码头责任人发放了通知书,责令违建违法码头须在5月15前自行拆除,否则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本次清拆行动针对限期内未自行清拆的违建码头,参与拆违行动执法人员25人次,出动钩机、运输车各一台,共计拆除非法码头5个、违建龙门吊1个,并修复防汛路面约1.5公里。 高新区

5月6日至9日,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组织高华市政公司对金凤排洪渠水浮莲开展清理行动,争取在汛期时期内将重点河渠的水浮莲清理完毕,保障河道畅通,确保安全度汛。高华市政公司组织河渠专管员32人对金凤排洪渠水浮莲积聚面积较大的位置进行清理,安排每

— 21 — 人每天8.5小时进行集中打捞工作,经过连续4天的清理,该渠共清理水浮莲2400平方,水浮莲充斥河渠的情况基本清除,水面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水面景观得到显著提高。接下来,将继续清理其他渠道水浮莲,并及时对河渠污染物开展集中清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报送:省河长办,省西江局。

呈送: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

分送: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区(功能区)。

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立足点篇五

附件3 屯留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验收赋分细则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赋分

总值 评分细则 自评 得分 备注

工作方案的制定 各县(市、区)委、政府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决策部署、相关文件的传达、贯彻情况;工作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23 1.各县(市、区)委、政府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决策部署、相关文件的传达、贯彻情况(5分)。相关文件传达缺失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传达、贯彻以各县(市、区)委、政府、河长制办公室文件、通知等为依据。

2.实施方案出台情况(5分)。6月底县级、8月底乡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出台(5分),未按规定时间出台的,每推后1个月扣1分,扣完为止。

3.河湖名录制定完成情况(5分)。名录实现境内河湖全覆盖(5分);缺失一个河湖扣1分,扣完为止。

4.完成境内主要河湖的“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进展情况(8分)。尚未部署实施的,扣8分;已部署但尚未形成初步成果的,扣6分;形成实施方案初步成果的,扣4分;已出台实施方案的不扣分。组织体系

与责任落

实情况 各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河长的设置情况;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及其责任的落实情况;河长公示情况。31 1.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及两支队伍的设置与人员配备情况(15分)。其中一项未设置的,扣5分;设立了机构但尚未配备专门人员的,扣3分。1.各级会议成员单位及责任明确与否以本级政府正式下发文件为依据。

2.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及境内河湖分级、分段河长设置情况(4分)。存在河长设置不到位的,扣2分。2.河长公示牌上相关信息错误及监督电话长期无人接听的,按相应项缺失处理。

3.各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落实及责任的明确情况(4分)。未落实明确的,扣4分;落实了成员单位但未明确相应职责的扣2分。

4.各级河长公示牌现场设置情况(8分)。要求在河湖显著位置设立河长制公示牌,注明河湖概况、河长姓名、职务、负责河段的起讫地点、河湖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未设立河长公示牌的,扣8分;设立了河长公示牌但上述关键信息缺失的,缺一项扣1分,4分扣完截止。

相关制度与政策措施的建立 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查、工作验收、考核问责等制度的建立与规范情况。21 1.按要求,未全面按时完成相关制度的,按考核验收不合格处理。

2.河长会议制度(3分)。包括河长会议分类、会议的召集人或领导人、会议的研究范围及内容、会议频次、议事规则、会议成果的公布等关键信息。上述关键内容缺失一项扣1分,3分扣完为止。

3.信息共享制度(3分)。包括信息公开、信息通报和信息共享等内容。公开内容、方式、频次等;通报范围、形式、整改要求;信息共享途径、范围、流程。上述关键内容及要求缺失一项扣1分,3分扣完为止。

4.信息报送制度(3分)。包括设置信息报送类别、报送主体、范围、报送内容、报送频次、上下层对接部门、信息审核等关键信息。上述关键内容及要求缺失一项扣1分,3分扣完为止。

5.巡河制度(3分)。包括巡河内容、巡河频次、巡河记录、问题处置等关键信息。上述关键内容及要求缺失一项扣1分,3分扣完为止。

6.工作督查制度(3分)。应明确督查类别、督查主体、督查对象、督查内容、督察范围、督察组织形式、督查报告的提交、督查反馈、督查整改及督查成果的运用等可操作的关键信息。上述关键信息缺失一项扣1分,3分扣完为止。

7.验收制度(3分)。包括包括验收主体、方式、程序、整改落实。上述关键内容及要求缺失一项扣1分,3分扣完为止。

8.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3分)。包括考核主体、考核对象、考核程序、考核内容、考核形式、考核赋分细则、考核结果的运用、责任追究等关键信息;明确激励形式、奖励标准等。上述关键内容及要求缺失一项扣1分,3分扣完为止。

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的开展 河长制办公室督查、考核及政策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25 1.河长制监督检查开展情况(6分)。县级河长制办公室应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明确监督检查的分类、内容、频次等关键内容,以上信息缺失1项扣2分,6分扣完为止。督查、巡查工作的开展以相关通知、现场视频、巡查记录等为依据。(视频、照片资料需带拍摄日期)

2.落实各级河长对所管辖河湖(河段)巡查工作,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10分)。巡查每缺少一次扣1分,10分扣完为止。

3.各县(市、区)级河长制办公室考核评估开展情况(6分)。每年至少进行2次河长制推行情况的自考自查及对下级的考核评估。上述考核评估行为,缺失一次扣2分,6分扣完为止。

4.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引导情况(3分)。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大河长制的宣传和引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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