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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开庭笔录(5篇)

仲裁开庭笔录篇三

(仲裁)庭审笔录

案号:(2017)浙0482字 号 开庭时间:2017年月 17 日 地点:平湖市人民法院 原告: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告:吴炳根

一、宣布开庭、法庭纪律 略

二、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 见起诉书

三、法庭调查 原告:见起诉书 被告:不予支付

四、举证质证 原告:见证据清单 被告:一一质证

五、辩论发言 略

六、是否调解 原告:愿意 被告:愿意。

主审法官:汪佳铭书记员:张孝兵 2017年3月17日

仲裁开庭笔录篇四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笔录

案由:拆迁安置合同纠纷

时间:2005年7月8日8时30分

地点:本院第二法庭(第一次开庭)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叶玉军审判员徐安娜代理审判员王萍

书记员:王鑫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陈帮红、陈道友与被上诉人合肥龙岗开发区罗岗村民委员会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一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笔录。这是上诉人陈帮红、陈道友不服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2004)瑶民一初字第1449号、14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审理本案适用第二审程序。现在宣布开庭。

审: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本案将合并审理。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

上诉人陈帮红(原审被告),男,1928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无固定职业,住安徽省肥东县龙岗镇罗岗村卫南村民组。(到庭)

上诉人陈道友(原审被告),男,1965年5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无固定职业,住址同上,(到庭)

两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郑天发,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授权。(到庭)

审:宣读两上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内容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合肥龙岗开发区罗岗村民委员会,住所第合肥市长江东路龙岗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李国建,主任,协议书《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笔录》。(未到庭)

委托代理人章继红,安徽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到庭)

审:宣读合肥龙岗开发区罗岗村民委员会的授权委托书(内容略)

审: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没有异议?

均:没有异议。

审:经审查,双方当事人即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案由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叶玉军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徐安娜、代理审判员王萍组成合议庭,由叶玉军主审,由本院书记员汪鑫担任法庭记录。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以及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略)。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已经告知了,以上诉讼权利,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

均:清楚。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履行以下诉讼义务在庭前已经告知了,你们是否清楚?

均:听清楚了。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先告知合议庭人员,当事人有申请审判人员及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如果认为合议庭组**员、书记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属,以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判决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他们回避。你们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均: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审:双方当事人有无证人出庭?

均:没有。

审:法庭准备阶段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审:现在进行当庭陈述。

先由上诉人简要陈述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或者宣读事实状。

郑天发:宣读上诉状(内容略详见上诉状)

1、请求撤销原判;

2、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略)

陈帮红:我要求被上诉人赔偿精神、经济损失。

陈道友:我要求被上诉人赔偿经济损失。

郑天发:两上诉人补充的,由于我们一审没有提出,将另行起诉。

审:下面由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

仲裁开庭笔录篇五

仲裁开庭笔录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仲裁员:

仲裁庭成员:

书记员:

仲裁员:现在根据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到庭情况。

申诉方: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诉方: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仲裁员:现在宣布庭审纪律:

(一)到庭所有人员一律听从仲裁员统一指挥,遵守开庭秩序:

(二)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乱窜、不准大呼口号、不准插话、不得发表对人身有攻击的语言。

(三)仲裁庭有权制止不遵守开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可以勒令退出:

仲裁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庭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诉

仲裁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仲裁员: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申诉方: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诉方: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上列当事人什么时间接到开庭通知书的?

申诉方:

被申诉方:

第三人:

仲裁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由仲裁员担任承办

人,与组成仲裁庭,由担任开庭记录。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力:

(二)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请求调解的权利:

(三)申诉方有权放弃、变更或补充仲裁请求的权利:

(四)被申诉方有承任、反驳申诉方仲裁请求的权利:

(五)双方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六)双方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

出说明的权利:

(七)经本庭仲裁员允许,双方有查阅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认为开庭记录有差错,有权申请补正的权利:

(八)庭审中,申诉方无故退庭按撤诉处理,被申诉方无故退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仲裁庭可缺席审理.以上诉讼权利,你们听清了吗?

申诉方:

被申诉方:

第三人:

仲裁员: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除享有以上权利之外,还

有申请仲裁员及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如果认为本庭仲裁员、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

审理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你们听清楚了吗?是

否申请回避。

申诉方:

被申诉方:

第三人:

仲裁员: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应当承

担下列义务:

(一)依法行使仲裁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二)自觉遵守庭审秩序,听从仲裁员指导:

(三)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文书,你们听清了吗?

申诉方:

被申诉方:

第三人:

仲裁员:现在开始庭审,由申诉方宣读《申诉状》:

被申诉方宣读答辩状:

第三人发言:

仲裁员:现在本庭归纳纠纷争议焦点,有不当处双方当事人可

以申请补充,本庭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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