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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制度(5篇)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制度篇五

项目公司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二、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牵头、项目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参与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抽查,督促提高施工单位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实行监管现场施工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监管施工单位的材料进出质量,及时抽查施工单位的材料台账和相关检测报告、复验报告,确保工程施工所用材料符合相关规定;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随时接受集团和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

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具体由分管领导组织,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项目公司分管领导和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下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方可进行后续实施。

四、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工艺、质量、安全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五、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

要求施工单位的相关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施工单位自检并报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

继续进行施工。

二、互检:

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的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工序检查台帐。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公司工程副总和分管技术的总工会同监理公司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验收评定,并由施工单位做好记录,参与方签字、备案。对施工不合格的工作给出整改意见和方案。

二、要求施工单位分部工程完工,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公司)、监理单位验收评定。

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施工单位项目部(分公司)验收评定后,并由施工单位的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公司)、监理单位验收评定。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本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核查。

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

(一)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员工质量控制意识

要提升建筑项目的质量,项目公司必须形成建筑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只有在制度上有了约束,工程质量管理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具体措施包括,首先在建筑项目施工前期,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对质量问题作为项目公司的头等大事;其次就是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培训,如定期开展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讲座、知识问答等;第三,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制度,对建筑项目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的事件要严肃处理;第四,将建筑项目施工质量标准纳入到目标责任状当中,真正做到全方位提升建筑项目施工质量控制。

(二)严格控制建筑材料质量,加强建筑项目材料管理

施工材料作为建筑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的物质基础,对建筑项目质量的高低有着直接的作用。建筑材料质量的不过关或者没有选择合适的材料,将直接影响到建筑项目的施工质量。控制建筑项目施工材料质量的主要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在材料供应商选择方面,应选择国家许可认证、有一定技术和资金保证的供应商,实行货比三家;其次就是在材料采购过程中,通过引进有效的考核管理机制,如防治假冒伪劣产品进场、防治材料以假乱真等;第三就是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有机检测,从而严格控制材料的质量,提升建筑项目的工程质量。

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上,项目公司会同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对工程施工期间的全方位质量管理,要求并监督项目监理部必须做到:

1、事前控制

施工准备阶段是施工单位为正式施工进行各项准备、创造开工条件的阶段。施工阶段发生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往往是由于施工准备阶段工作的不充分而引起的。因此,项目公司要求监理公司的项目监理部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必须十分关注施工准备阶段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通过抓住工程开工审查关,采集施工现场各种准备情况的信息,及时发现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实施预防。

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公司要求监理公司的项目监理部采取预控方法进行监理,具体控制要点及手段主要有:

1)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承包单位都应有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并设施工员、质量员和资料员、安全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建立施工工序的自检验收制度。

2)对施工队伍及人员控制

审查承包单位施工队伍及人员的技术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监理部审查认可后,方可上岗施工;对不合格人员,项目监理部有权要求承包单位予以撤换。3)施工准备的检验和监理

施工准备工作的检查是预控的重要环节。对于分部工程的开工,监理工程师要着重从工程质量保证角度逐项审查。对于不具备开工条件者,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缓开工,直至达到开工条件为止。

4)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审批

项目监理部进驻施工现场后,将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审查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题。项目监理部将以

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中所承诺的机具、人员、材料进行投入来作为衡量是否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条件之一。

5)建筑原材料、半成品供应商的审批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条件下,项目监理部允许施工单位在建筑原材料、半成品供应商中间进行合理的选择,但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采样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项目监理部审批和报送项目公司进行备案,以确定原材料、半成品供应厂商。

6)种植土壤、植物检疫、建筑原材料、半成品的试验与审批

对植物种植的土壤、外地苗木的植物检疫、运抵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进行验收试验(项目监理部实行见证取样),并将试验结果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将根据质检站和施工单位的验收结果,作出是否批准相应种植土、外地苗木的使用及建筑原材料、半成品用于工程。同时,将结果报送项目公司备案。7)配合比试验与审批

监理公司的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批准进场使用的原材料,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试验和复验。项目监理部将根据质检站和施工单位的试验结果做出是否批准相应的砼配合比用于工程,未经批准的砼配合比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8)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与审批

项目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机械进场前填写“进场机械报验单”,并提供进场施工机械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运行质量情况)。经项目监理部检查合格后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未经批准的

任何施工机械、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9)测量、施工放样审核

项目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在每一施工项目开工前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并附施工放样检查资料,一并报驻地监理审核。并对水准点和本工程的重要控制点,督促有关项目组定期复测、保护,本监理部负责复核。

10)特殊施工技术方案和特殊工艺的审批

如果工程需要,施工单位提出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项目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填写“施工技术方案报验单”并附具体的施工技术方案,一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项目监理部将坚持“成功的经验、成熟的工艺、有专家评审意见、有利于保证质量”作为审核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的标准。

11)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项目监理部将通过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网络,落实隐蔽工程自检、互检、抽检的验收三级检查制度,使质量管理深入基层,最大限度的发挥施工单位在质量工作中的保证作用,以使施工中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尽可能的在自检、互检、抽检过程中得到发现,并及时予以纠正。

12)开工批准

施工单位在完成上述报审后,经项目监理部审核,确定具备开工条件,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签发开工令。

2、事中控制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检测和旁站。项目公司对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的现场施工日记和报表进行定期查阅。并要求项目监理部:

(1)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和及时纠正施工中的不符合规范要求并最终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2)应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施工完成以后难以检查、存在问题难以返工或返工影响大的重点部位,应进行现场旁站监督、检测。

(3)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

(4)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后报项目公司备案。

2)核查工程预检

(1)承包单位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报送项目监理部核查。

(2)监理工程师对《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抽查。

(3)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3)验收隐蔽工程

(1)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3)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查。

(4)对隐检合格的工程应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5)按合同规定,行使质量否决权,如有以下情况,可会同建设方下

停工令。

(6)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仍不采取改进措施。

(7)隐蔽作业未通过现场监理人员检查,而自行掩盖者。

(8)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9)使用没有技术合同证的工程材料。

(10)未经技术资质审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11)其他质量严重事件。

(12)对施工质量不合格项目,建议拒付工程款,并督促其施工。

4)分项工程验收

(1)承包单位在一个分段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报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

(3)对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确定质量等级。

(4)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

(5)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按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再评定和签认。

(6)安装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认,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备、合格后进行。

5)分部工程验收

(1)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后,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汇总评定,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并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2)单位工程基础分部已完成,进入主体结构施工时,或主体结构完,进入装修前应进行基础和主体工程验收,承包单位填写《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申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并进行现场质量验收,由各方协商验收意见,并在《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

3、事后控制

1)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验收

对符合设计、验收规范所提出的质量要求的各分项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所有已完成工序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已完成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频率为100%。

以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基础,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项目监理部对已完成的分部工程进行抽样检测,抽样频率不小于25%。对重要的分部工程,项目监理部将进行100%的检查验收。以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为基础,进行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项目监理部对单位工程进行全面的工程质量检测,并提出监理评价意见。以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基础,进行建设项目的质量等级评定。

2)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曰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2)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除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外;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部分

暂停指令》,再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研究,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4)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业主及监理单位。

(5)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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