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学生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的倡议书模板精选八篇
一年一度的暑假马上到来了,考验每一位家长安全意识的时期也到了。网吧、酒吧是严禁学生入内的,但还是有一些漏网之鱼。以下是查字典小编整理的关于禁止学生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的倡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一:关于禁止学生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的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力军。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未成年人是禁止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的,他们还处在认知世界的状态,人生观还未树立,涉足歌舞娱乐场所,会影响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失去自我控制能力,容易滋生事端,诱发各种违法犯罪,严重影响身心健康成长。但是个别家长认识不足,存在节假日带着孩子去歌舞娱乐场所(KTV)进行家庭聚会、在歌舞娱乐场所(KTV)给孩子组织生日会等现象。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学校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家长应该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树立良好家风,建立和睦的家庭,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现倡议各位家长,要担负起教育及监督孩子的职责,让孩子远离歌舞娱乐场所。
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如您发现歌舞娱乐场所有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可拨打12318举报电话,相关部门将及时查处此类违法行为。
篇二:关于禁止学生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的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力军。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以下场所:
一、歌舞娱乐场所(如KTV、迪吧、慢摇吧等);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等);
三、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寒暑假不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
上述场所经营方式、内容不符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会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近年来我州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案件频发,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的文化娱乐场所是学校、家庭、社会的责任。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家长应该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树立良好家风,建立和睦的家庭,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但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个别家长认识不足,甚至出现带着孩子去歌舞娱乐场所家庭聚会,在歌舞娱乐场所给孩子组织生日会等现象。
在寒假、春节期间,请家长正确引导和丰富孩子的假期活动,发挥表率作用,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带孩子进入娱乐场所,了解孩子的假期活动,了解孩子是否有进入网吧、KTV、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等行为,要引导孩子认知不良网络游戏、邪恶动漫、不良小说、互联网赌博等带来的危害,增强学生自我约束意识,如有发现要及时制止并教育。
保护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的真情守护,更需要多方协作构筑“守护联盟”。在这里我们倡议各位家长,进一步担负起教育及监督孩子的职责,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如您发现我州上述场所有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可拨打12345举报电话,怒江州文旅执法部门将及时进行查处。
篇三:关于禁止学生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的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力军。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以下场所:
一、歌舞娱乐场所(KTV等);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等);
三、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寒暑假不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
上述场所经营方式、内容不符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会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的文化娱乐场所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责任。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家长应该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树立良好家风,建立和睦的家庭,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但还有个别家长认识不足,出现带着孩子去歌舞娱乐场所家庭聚会现象。
在暑假期间,请家长正确引导和丰富孩子的假期活动,发挥表率作用,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带孩子进入娱乐场所,了解孩子的假期活动,了解孩子是否有进入网吧、KTV、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等行为,要引导孩子认知不良网络游戏、邪恶动漫、不良小说、互联网赌博等带来的危害,增强学生自我约束意识,如有发现要及时制止并教育。
保护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的真情守护,更需要多方协作构筑“守护联盟”。
我们倡议各位家长,进一步担负起教育及监督孩子的职责,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如您发现我县上述场所有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可拨打12345举报电话,xx县文化旅游部门将及时进行严厉查处。
篇四:关于禁止学生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的倡议书
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当今社会各种各样的娱乐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了,而未成年人的世界观还未形成,人生观还未树立,如果涉足娱乐场所会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我们倡议未成年人应当远离诱惑,远离娱乐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危害!
未成年人正是生长发育阶段,要远离娱乐场所。网吧、KTV、酒吧、迪吧、慢摇吧等娱乐会所会改变未成年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失去自我控制力,影响自身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应远离娱乐场所,健康成长!
倡议未成年人要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酒吧等场所游玩。多去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运动馆等青少年社会实践场馆活动。
倡议家长要担负起孩子的教育及监督职责,让孩子远离网吧、酒吧、KTV、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桌球厅等娱乐场所。
学校也将继续通过各种途径对学生进行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的安全教育。
家长与学校共同用健康的思想、品性和适当的方式教育未成年人,引导他们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大家一起携手加强教育管理,让孩子们健康、平安、快乐地成长!
篇五:关于禁止学生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的倡议书
各位家长、同学:
你们好!当今社会,各种各样的娱乐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而未成年人认知世界状态,判别是非的能力相对较弱,如果涉足娱乐场所会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所以,我们倡议未成年人应当远离诱惑,远离娱乐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修正)第三十六条: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明确规定: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收听、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内的场所。敢于斗争,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
网吧、KTV、酒吧、迪吧、慢摇吧等娱乐会所未成年人都是不能进的,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应远离娱乐场所。否则可能会改变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失去自我控制力,影响自身健康成长!
我们倡议未成年人的家长要担负起教育及监督的职责,让孩子远离网吧、酒吧、KTV、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桌球厅等娱乐场所。
希望家长与学校共同用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式教育未成年人,引导他们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行动,从现在做起,共同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健康成长的安全防线,让孩子们健康、平安、快乐地成长!
篇六:关于禁止学生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的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力军。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网吧、KTV等娱乐会所,都是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未成年人正是生长发育阶段,涉足娱乐场所,会影响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失去自我控制能力,容易滋生事端,诱发各种违法犯罪,严重影响身心健康成长!
现倡议未成年人的家长,要担负起教育及监督孩子的职责,让孩子远离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多去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运动馆等青少年社会实践场馆活动。
各位家长朋友们,爱孩子,就给他一个美好的环境,给他一个健康的思想,给他一个良好的品行,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行动,从现在做起,共同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健康成长的安全防线。
篇七:关于禁止学生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的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力军。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七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网吧、KTV等娱乐场所,都是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未成年人正是生长发育阶段,涉足网吧、KTV等娱乐场所,会影响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失去自我控制能力,容易滋生事端,诱发各种违法犯罪,严重影响身心健康成长!
现倡议澄江市未成年人的家长,要担负起教育及监督孩子的职责,让孩子远离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多带孩子去图书馆、博物馆等青少年社会实践场馆活动,充分认识到运动锻炼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主动地多与孩子进行户外活动。
各位家长朋友们,爱孩子,就给他一个美好的环境,给他一个健康的思想,给他一个良好的品行,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行动,从现在做起,共同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健康成长的安全防线。
篇八:关于禁止学生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的倡议书
各位家长、学生、老师:
您好!当今社会,各种各样的娱乐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而未成年人认知世界状态,判别是非的能力相对较弱,如果涉足娱乐场所会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近期xx区开展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场所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我们倡议未成年人应当远离诱惑,远离娱乐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修正)第三十六条: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明确规定: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收听、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内的场所。敢于斗争,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
网吧、KTV、酒吧、迪吧、慢摇吧等娱乐会所未成年人都是不能进的,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应远离娱乐场所。否则可能会改变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失去自我控制力,影响自身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应远离娱乐场所,健康成长!
倡议提高自我意识: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酒吧等场所游玩。多去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运动馆等青少年社会实践场馆活动。
倡议未成年人的家长要担负起教育及监督的职责,让孩子远离网吧、酒吧、KTV、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桌球厅等娱乐场所。
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对学生进行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的安全宣传教育。
家长与学校共同用健康的思想、品性和适当的方式教育未成年人,引导他们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大家一起携手加强教育管理,让孩子们健康、平安、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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