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耍赖
教科书式耍赖
教科书式耍赖,网络热词,指的是耍赖达到教科书级别,可以被“老赖”们拿来做教材。该名词源自河北省一起交通事故肇事人拒不承担赔偿的事件,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使这个词汇走红网络。
基本信息
中文名: 教科书式耍赖 含义: 耍赖达到教科书级别 起源事件: 河北唐山交通肇事人耍赖事件 原因: 惩戒力度不够
事件经过/教科书式耍赖
教科书式耍赖2015年10月,驾车的黄淑芬与骑车的赵香斌发生交通事故。事后,赵被送往医院抢救,辗转多地治疗。唐山警方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黄违反“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规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赵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两年中,赵香斌治疗花费巨大,一家人还卖掉房子用于他的治疗。赵香斌的儿子赵勇多次找黄淑芬讨赔偿,但只拿到2.6万元。
不过,法院判决后,黄淑芬一直未履行赔偿,赵勇多次联系黄淑芬未果,无奈之下,在网上以“教科书式耍赖”为题,公开曝光黄的行为。曝光的音视频显示,赵跟黄要钱时,黄说,“我就是人品有问题,你在这说有啥用”、“我不出国,也不坐飞机,也不高消费,你说的那个什么老赖,我不给你,你不也得受着嘛。”“判几年也中,咋地都中,反正我判几年,最起码这点钱我不用还了”“就是躲着你,你爱把我怎么着怎么着。”
赵勇还指出,黄淑芬不仅不赔偿,为了转移财产,在事故发生后一两个月内,还以她女儿的名义,买了一套房、一辆车。面对质问,黄某女儿,也是找各种理由辩解开脱,甚至还称,自己家比普通家庭还穷一些……
处理结果/教科书式耍赖
教科书式耍赖面对教科书式耍赖,谴责未必管用,毕竟是拖欠的是80多万的救命钱,且法院已判决,法律不能也“束手无策”。
在刘明月向法院交钱前一天,唐山中级人民法院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为由,决定对其母亲黄淑芬拘留15日。
惩戒措施/教科书式耍赖
然而,即使“最狠制裁”,面对“教科书式耍赖”却依然“心有余而力不足”。究其原因,信用惩戒是道德谴责的延伸,当失信人选择闭门不出或者罔顾公序良俗的时候,就难以触及失信人的痛点。因此,要根治“教科书式耍赖”,需要针对性的“教科书式惩戒”。失信惩戒在力度上留下的空白,将由法律强制力来填补。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换言之,对触犯拒执罪的老赖,除了在高消费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还要善用强制申报资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据传调查询问等有力措施,让法律有“牙齿”,让老赖感受到“疼”。我们期待“教科书式的惩戒”早日来临,能够给这一家人生活希望的同时,也能让更多的人在遭遇耍赖的时候面色从容,拿起名为法律的强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