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协会
中国作家自愿结合的群众团体。简称“作协”。它的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组织和领导全国各民族作家,繁荣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的文学事业。
中国作家协会原名中华全国文学工作者协会,成立于1949年7月。1953年9月,1956年作协第二次理事会议(扩大)上,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后改称现名,会址设在北京。丁玲、王蒙、冯至、冯牧、艾青、刘宾雁、沙汀、陆文夫、张光年、陈荒煤、铁依甫江·艾里耶夫为副主席,
中国作家协会成立以来,鼓励和帮助作家深入生活,提高思想和艺术水平;组织推动文学创作、理论批评和研究活动;扶植培养各民族文学创作的新生力量,发展壮大社会主义文学队伍;积极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创作题材多样化和各种艺术风格、流派的自由竞赛;加强同台湾作家、港澳作家和海外华侨作家的联系和团结;积极开展中外文学交流,扩大同外国作家的联系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中国作家协会的会员,1979年中国作协第三次代表大会,按照协会章程规定,须发表和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作品或理论批评、研究著作者,从事外国文学翻译或研究工作者,以及在文学编辑、文学组织工作上卓有成绩者,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和副主席若干人。由本人申请经正式会员两人介绍或由地方分会推荐,领导协会工作。经作协主席团批准,方为作协会员。理事会闭会期间,
中国作家协会创办并直接领导的刊物有《文艺报》、《人民文学》、《诗刊》、《新观察》、《小说选刊》、《民族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