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定
人物简介
胡定(1709—1787),字敬醇,号静园,南雄市人。少时性聪敏·博学强记。雍正元年(1723),14岁考取秀才,名列榜首。雍正四年,又以名列第二考取举人。雍正八年中进士,雍正十一年殴试·授翰林院庶吉士。乾隆元年(1736)授检讨,充《大清一统志》纂修官。乾隆三年主试广西,并预修《八旗通谱》。乾隆五年·任陕西道监察御史,协理山东道事。胡定为官清正,不避权贵。一原工部尚书、湖南巡抚诬陷粮道徇情包庇县令。胡定侦得实情,奏弹巡抚。结果朝廷复粮道职,惩治湖南巡抚及各承审官诬陷之罪。胡定因而名声鹊起,转任兵科给事中。他巡视北京西城,访得善良及恶棍姓名,于街道各立一榜,公之于众,以示昭戒。还兴办义学于彰义门。凡人民有诉讼时,即废寝忘食,即到即审。后来,胡定因弹劾内务部郎中剥削伤民,反被军机大臣诬为弹劾不实,撤职下狱多年。乾隆二十二年,复原衔,不愿出仕,曾掌教瑞州凤仪书院.先后主教韶阳、道南书院。
胡定为官一生,‘两袖清风。罢官归里时,残牖破壁,生活淡泊。乾隆十八年与梁宏勋合作编修《南雄府志》。奉朝廷命编纂《通鉴纲目测义》。著有《双柏庐文集》。